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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荣:中国应该为“日薪制”立法

  

  拖欠工资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毒瘤,虽然很多人参与讨论,但是真正行之有效的办法却没有,时不时地,还有人继续为了工资要跳楼,还有人为了工资跟老板拼命……,

  索要工资有没有正常途径呢?有,可是代价高昂,几千元的工资不知道要消耗多少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时间、金钱、请律师都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工人们负担不起的,而劳动仲裁和法院也不可能实现更高的效率。而且,即使有了仲裁或者判决结果,工人被打折儿的工资还是不一定能够拿到手,因为执行的成本更高。

  政府为此出台了一些政策,多少有点作用,比如,没有一定的工资准备金不能开工,可是广大就业于小老板的打工仔还是完全没有保障。不由人不沮丧地以为,中国的劳动力大军太过庞大,资方市场,老板处于有利地位,这个问题无解,弱势群体似乎永无出头之日。可是到了印度才发现,不对,印度就没有拖欠工资的问题,两个原因,一个就是日薪、周薪比较普遍,另外一个就是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印度有几乎与发达国家媲美的劳动保护法,虽然不利于外资利用,但是也使印度不至于成为世界的“血汗工厂”,同时使印度的所有老板都从骨子里认识到,雇工与自己享有一样的人权,因为一个无视工人权利的老板遇到政府方面的麻烦会很大。

  看来中国的拖欠工资问题并非无解,而是牺牲谁的利益保护谁的利益的问题,如果立法保护雇工利益,必然使老板的剩余价值(利润)减少一些,从而可能减少一些私营经济的活力,于是有人争辩说,那样失业就会更多,贫民窟和无业游民就会更多,中国就会像印度那样把那些难看的问题呈现在表面。的确,印度有更多的乞丐,但是没有那么多受老板欺压的工人,那时印度文化对乞丐宽容,而对无良老板不宽容,中国正好相反,面对那些一年的血汗钱拿不到手的工人,我只想说,兄弟,去当乞丐吧,如果老板不给今天的工资,让他明天就没有人干活,印度就是这样,很多农业老板,在农忙季节雇工,每天晚上结算,绝对不会等到秋收以后,否则第二天就不会有人干活了。据说在欧美、尤其南美,工人阶级基本都是周薪制,只有白领才领月薪。

  显然这种日薪制、周薪制文化在中国还不普遍,中国政府不是一直都是新文化的倡导者吗,那么就通过立法鼓励日薪制吧,把日薪制作为劳动保护立法的一个前奏吧。中国政府曾经一度以“阶级斗争为纲”,后来更正为“经济建设为中心”,我想是不是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了?——创建和谐社会,就是以人为本,创造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另外,尽管社会上会继续使用民工、农民工这样的用语,但是政府文件应该统一只用一个词——工人。消除歧视,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权利必须从政府做起,政府从来都是人类政治活动的产物,不适经济发展的主体,社会和谐发展才是政府更深层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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