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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全:焦点不是收入差距而是权力市场化

  

   改革开放成就大但非十全十美

  

   改革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GDP从3624亿元增加到18.23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9.4%,而同一个时期,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3%左右。

   改革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1978年到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255元。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从6.1平方米和8.1平方米,增加到26平方米和29.7平方米。改革以来的28年是人民收入增长最快、得实惠最多的时期。

   改革明显提高了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日益扩大了中国的国际影响。1978年到2005年,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3.16万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加到1.42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加到8189亿美元。现在,我国GDP列世界前四位,外贸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三位,谷类、肉类、棉花、钢铁、煤炭、电视机、电脑等产品产量以及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所有这些成就,都来源于改革开放的正确决策。因此,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改革

   中国改革实践充分证明,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的正确选择,是富民强国的正确道路。改革虽然取得这样巨大的成就,但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还存在不少前进中的矛盾、问题和体制性的障碍。比如,现在基尼系数确实已经很高了,贫富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也亟待解决。对这些问题要客观分析,不能武断地说医疗改革失败了,教育改革失败了,住房改革失败了,不能简单地下这些结论。这些问题有的是由于改革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有的是由于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缺失,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造成的;有的是由于改革变形了,变成了假改革。因此这场争论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承认问题,而在于如何分析问题。

  

   百姓最不满权力市场化产生的不公平

  

   大家知道,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改革,大家基本上是普遍受益,现在,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同时也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困难群体。在社会结构大变动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多样化,改革触动到利益主体,改革要调整利益关系。改到这里难度就大了。在这个新阶段,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政治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改革的深度、广度、复杂性正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对过去28年的改革进行总结,从而汲取经验教训,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很深,往往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变化,一旦遇到问题,往往做出意识形态化的极端判断,认为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改革所导致的。

   当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收入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老百姓最不满的就是权钱交易,发横财的,暴富的。所以,真正的焦点在于行政权力参与市场化分配产生的不公平。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问题,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双轨”价差牟利,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近年来土地批租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资本市场中的“圈钱”等腐败现象。这是对社会财富的瓜分,引发了广大人民的不满。

   在这种局面下,只有着力推进改革,尤其要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才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和前提。政府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同时要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怎么做?首先,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政府要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比如,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以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另外,要建立利益的均衡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机制,扩大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

   当然,也有人说,过去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出现了两极分化,所以现在应该颠倒过来,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这是把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和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了。搞市场经济就要有竞争,要讲究效率,不讲究效率的市场经济就不是好的市场经济,容易搞成平均主义。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似乎很公平啊,每个人每月三两油半斤肉,但是大家不希望要这种贫穷的公正。市场要讲求效率,政府要强调公平。一个是有效地更好地创造财富,一个是更好地实现公平,使公平与效率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效率优先或者公平优先的问题。

  

   民本经济也就是老百姓经济

  

   我经常讲这两句话: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人民创造财富多了,政府的税收也就多了,就有财力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样就进入良性循环。

   以人民为主体,首先表现为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而人民要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马克思提出,要重建个人所有制。我理解重建个人所有制,必须承认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主体。社会主义必须使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同人民的劳动直接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使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才能使人民群众富裕起来,才能使国家繁荣富强起来。这一切都必然要求有完善的法治来保障。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就是要保护人民的产权。不管是富人的和穷人的合法财产都要保护,合法财产为什么不保护?至于不合法的财产,逃税、受贿等靠非法得来的财产,自然有法律来制裁。

   我所提出的民本经济,就是以民为本,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也就是老百姓经济。这种经济它可以使“你要我干”变成“我要干”,能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内在动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国有经济与民本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关键是政府要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维护人民利益,首先是维护人民创造的财富。财富的合理分配、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财富的有效创造是前提,财富的创造、财富的分配两个都要重视。对财富的创造如何保护,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制度安排都很不够。所以,当务之急要加快《物权法》的制订。

   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我认为,这是这次改革争论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作者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著名经济学家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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