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还指出这制度职能就是“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 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公民依法正确地行使权利和义务”。这一思路当然是正确的,至于建设什么样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下面就是一家之言。
仿生学及历史的经验与教训
自然界 “万有引力” 的既和谐又统一的奥秘,就在于物体间吸力与张力(向心力与离心力)互存而又制衡的结果。如太阳对地球有强大的吸引力,使地球具有向心力,而地球又有自转张力的离心力(地球本身又有地磁吸引力),这吸引力与张力的平衡,使太阳与各大行星共处于生命力旺盛的统一体中。而自转的太阳系又围绕银河系中心作向心运动,这又是吸引力与张力制衡的结果。
自然科学的新观点认为,自然的物质世界起源于多种无形、无声、无味的能量(光能、电能、热能、势能、功能、化学能、原子能等等)世界。各能量的根本特性是不断达到又不断突破的动态平衡。就是说,能量既是守恒的又是动态变化的,这种运动变化的结果,就生成了物质世界,就产生了物质世界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生生化化的自然过程。倘若宇宙只有唯一的一种能量,就不会生成物质世界,也就不会产生动植物和人类。
同样,根据仿生学,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也需要权力制衡的和谐力量来推动,这是人类生存和共同发展的推动力,这种力量分为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力。历史证明,只有各阶层人们的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力和谐的社会,才能使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进入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道德文明的和谐社会。
东方的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的旧中国,为什么几千年都在专制帝国—农民战争—专制帝国的恶性循环之中,而没有进入资本主义文明社会?就是各阶层人们的权利被封杀和铲除,就是东方君主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者,也是政治权力的最高统治者。“普天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中国皇帝的口头弹;乾隆皇帝还说:“天下之女都是朕之妾”,皇帝可以随时任意没收个人的财产,可以任意罗列罪名治人以死罪。皇帝家族和各级官员的权力是皇权的恩赐与辐射。这唯一的权力是消灭任何其它权力的,这就扼杀了产生新社会的能量,这也就堵塞了社会的良性发展与进步。
大自然赋予人们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及劳动者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财产私有权,还有人类社会赋予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些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者的权利都被专制者和帮凶者们剥夺了,哪里有什么正义和公平?哪里有广大劳动群众的富裕,更没有社会和谐与安定。有的是不断出现的官员的腐败和民众的抗争;有的是王朝腐败至极而出现的兵荒马乱的战争、杀人、放火、抢劫。这都是最高唯一权力不受约束,没有其它应有权力制衡的恶果。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幻想以让民众把贪官捆来进京的办法来治理官吏腐败,而不是给民众组织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结果他自己也就不得不服从于专制制度的潜规则。
与明朝同一时期的西欧国家如英国法国等却形成了各阶层权利的和谐及互相制约的动态平衡 。国王不是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所有者,只对他直接附属的封地,在契约性规定的基处上享有某些权利;每个封建领主享有自己领地的权利,国王不能直接干涉;就是自由佃农也享有一些传统的经济权利;一些有技术、工具和资金的手工业者在城镇建立了自治公社,成为了地主议会的第三等级。国王不能单独行使权力,必须同贵族议会共掌权力。这样就达到了权力的和谐与制衡,使人类的近代文明社会在欧洲首先诞生。
经过鸦片战争,中国也承认西方先进和学习西方,可就是不学习这一最好最根本的东西。临近灭亡的顽固的清末统治者派考察团到西方取经,不但没有学到分权制衡的议会民主,反而倒学到了德国皇帝如何抓军权,还以“规则未备,民智未开”为借口,将实行“立宪”的期限推到遥远的将来。
李鸿章的“洋务运动”的“中体西用”,就是坚持集权专制的体制下,学习西方的军工技术。有人误以为这是“工业救国”,可腐败的官办企业和官督商办企业,并没有改变人民大众贫穷的处境,也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倒是使李鸿章等一批官僚富得流油。
蒋介石也是不学习西方的分权制衡,顽固坚持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因而丧失了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走宪政共和道路的机会。毛泽东主席说蒋介石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蒋以巩固党国资产为名,让“四大家族”垄断党国企业和党国银行而为所欲为,最后弄得官员疯狂贪污走私,盘剥民族工商业、搜刮民脂民膏,物价飞涨;在民怨沸腾中,搞一党专制的蒋介石及其党羽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灰溜溜地去了台湾。
中国问题的症结
中国还要重蹈历史的覆辙吗?去年中国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决不照搬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就是决不学习西方民主共和国的三权分立多党竞争的政治制度。中国要创造出比西方更先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那当然是更好不过。高兴之余,笔者还是担心(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是应不照搬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但因此就拒绝分权制衡的普世原则(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我们的祖国能建成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吗?
由于工人、农民和下层知识分子没有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也就没有自己真正的权力;工会成了国家行政机关,而“人大”又没有监督各级一把手的权力;再加上从上到下政府官员的实际上的任命制(除村委会主任民选外)使得各级官员脱离了人民大众的监督和选择;这样的体制,官员的腐败就自然而然的不可遏止。集权体制形成的权力的不对称及行政权力的缺乏体制外权力的制约,是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及两极分化的制度基础。不解决分权制衡问题,就无法解决庞大的官员队伍及其乱收费高消费问题(一年公款吃喝、出国及公车消费三项可达7000亿之多人民币);就无法解决国有银行及国有企业对全民财产的巨额耗费问题(数万亿人民币);就无法解决以权力资本为基础的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问题;就无法切实全面解决弱势群体头上的“三座大山”问题。
有人主张中国应学习韩国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可是,我们知道,韩国的农民是体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者,并且允许成立农民协会。而我们呢?我们不学习人家的根本,能行吗?
能依靠集权制度(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等)来建设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吗?这难道还要再次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民族的前途去证明吗?权利不对称不制衡,就会形成垄断,就不会从根本上解决机会不平等的两极差距;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就不会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这是“公报”的基本思想之一。
新制度建设的举措
因此,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力。首先必须落实公民的经济权利。土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耕者有其田”是天经地义的“天赋人权”。因此,土地不应以国家和集体的名义变成官员的私有财产(反对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圈占变卖公有土地中饱私囊),把土地经济上的所有权还给农民(国家握有监管的法律所有权;土地可入股、出租,但不能买卖。),把土地变成农民加入农业联合公司的资本(股本)。郑友林10月8日在《价值中国网》发表“21世纪的土地”文中指出,如果实行新的土改,使农民成为资本的主人、消费的主体,将为中国经济创造250—300亿元的资本,将解决内生资本不足和国内需求不足问题,给经济发展以巨大的推动力。应允许成立农民协会来发展和捍卫自己的经济权利。
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不应蜕变为官员的私人合伙企业,而应实行全员承包租金制。使工人也成为承包企业的主人,有监督和有一定程度选择领导人的权力。这个权力保证机构应是工会,工会的重要职责是保障工人的经济权利和当家做主的权力。各民主党派及“政协”应有自己的独立性,具有在法律上有监督执政党的权力。“人大”有监督行政一把手的权力,有切实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监督政府公务员编制和消费的权力。公检法接受人大领导并具有依法办事而相对独立的权力。拥护党政一体,但“人大”主任由各党派推选候选人差额间接选举产生(切实体现宪法规定的主权在民)。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职则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大家做主;共产党应抛弃代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的过时的体制,而应实行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体制,这应是执政党与时俱进的制度体现,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举措。
这样改革,就是使社会应有的和大自然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得到应有的体现,毛泽东当年写的“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诗句,说出了大自然和谐演化和人类社会和谐进步的规律。至于毛泽东说的“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应是在各项权力对称和谐的基础上,合理合法友好互相竞争的结果。我们应建设一个文明开化、多元共存、相互制衡、友好竞争、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这应是一个“基于生活质量而非个人无限财富积累的可持续发展的文明社会”。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领导权不是集权,更不是不允许其它应有的法权关系的存在。领导,是带领和导向,就是让各权利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权关系的范围内合法存在。党领导的权力应引导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人大”的权力、民主党派的权力、农民及其组织的权力、工人及其组织的权力正确行使并相互协调。只有在实现社会各项权利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才会有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才会出人才,才会有经济的良性的持续的发展,才能建设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自由、有文化、有纪律的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
总而言之,人类文明社会的发展证明,分权制衡是建设共同富裕和谐社会的前提,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这一历史发展的规律,也必将在今后的各国的历史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证明。
参考资料:
(1)《毛泽东选集》和《毛主席诗词》
(2)毛磊等《中西500年比较》1989年版工人出版社
(3)吴思《血酬定律潜规则》2004年版工人出版社
(4)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1982年版红旗出版社
(5)《宇宙科学与自然考古之迷》2006年5月版西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