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指出,我们要“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
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我们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没有可供参照的发展模式。在这项伟大事业的探索过程中,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认清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因为这是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也是推动理论创新的实践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轨道上,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根据新时期的阶段性特征,邓小平提出满足温饱、达到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这是一个从20世纪80年代初叶到21世纪中叶的大的阶段性划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着重解决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基本路线的根本依据问题。
在发展的过程中,根据阶段性特征的变化和实践的进展,为了更加明确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我们也提出过一些更加细致的阶段性划分。如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以邓小平同志的谈话和今年三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时期新阶段”,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任务,更加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为经济体制的转轨奠立了理论基础。2000年,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强调这是“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下”提出的,“涉及到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并指出“综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这个“新世纪新阶段”的新趋势新特点,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2月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从八个方面进行了概括。随后,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从十个方面阐述了以“新趋势新特点新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重要阶段性特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际上就是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重解决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问题,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应该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综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过程,确定符合实际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的战略任务,完善和创新重大战略思想,都要基于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全世界发达国家的人口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的确可以称得上是空前的社会变革。《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些判断,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供了清晰的宏观框架。
首先,要深刻认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过28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周期,国家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令世界瞩目。目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体制创新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更加繁重,能源、资源、环境、技术的瓶颈日益突出,实现可持续发展遇到的压力增大,特别是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一些过去所不曾遇到的新问题。实际上,经济体制的变革过程,也是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市场经济的认识深化过程。邓小平同志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不坚持社会主义,不坚持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他同时又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他同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并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并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根据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的重要论断,反映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决定》还第一次把“和谐”写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
其次,要深刻认识“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推动着中国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变。这种社会结构转变的人口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和程度之深,在世界现代化历史上是空前的。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土地向非农产业的迅速转移,乡村人口向城市的大量集中,为中国的社会结构转型带来强大动力,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和整个社会的面貌。与此同时,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使各种本应在不同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集中在现实的同一个时空中。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和社会结构转型的问题相互交织,前工业化的、工业化的和后工业化的发展问题集中显现,前现代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现象同时并存,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而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尚有相当数量,包括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看病、子女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在内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针对这些新情况,《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的任务,第一次在党的全会文件中提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第一次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第一次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决定》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要深刻认识“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改革本身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经济体制变革必然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改革开放以后,通过打破“大锅饭”,克服绝对平均主义,拉开收入差距,在经济领域全方位地引入竞争机制,使中国经济社会充满活力,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和持续的高速增长。但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经济基础的重大变化,也必然使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处理这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摩擦、矛盾甚至冲突,对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课题。特别是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究竟是一个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还是一个可能的长期趋势,要认真研究,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竞争背景下,中国不同产业的比较收益差距扩大,非实体经济的飞速发展使财富积累速度加快,产业集群化的现象使投资向特定区域更加集中,体力劳动的充分供给和竞争过度造成低位劳动工资水平停滞不前,加之腐败和非法收益的存在,这些都成为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影响因素。在这种新情况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为此,《决定》指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第一次系统提出要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决定》还第一次提出,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这是在新形势下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原则。
第四,要深刻认识“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健全和文化生活的更加繁荣,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在思想观念和社会心态方面的主流态势是积极的:一是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二是随着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提高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人们加快发展的紧迫感、效率意识和竞争意识显著增强,形成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社会心态;三是国际上一些国家政治内乱所造成的经济倒退、社会动荡、生活窘困的后果,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关键的发展阶段,一定要维护社会团结和稳定的大局,避免突发事件打断增长的过程,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形成普遍共识。但与此同时,社会的生活方式、就业选择、利益诉求、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出现多样化趋势,不同区域之间、阶层之间、代际之间的认识差异明显增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统一思想和形成社会共识的难度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明确提出和建设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加强社会团结和睦,形成和谐社会建设的合力,至关重要。《决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旗帜、精神动力、文化追求和道德规范,为判断是非曲直、确定价值取向、做出行为选择提供了基本准则。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仍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经济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周期,社会变革向纵深推进,发展的大局呈现良好的态势,我们在各方面拥有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国内外的不稳定、不确定、不和谐因素也有所增多,形势的复杂性、多变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清醒地正视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认真研究和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强化大局意识,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作者李培林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