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从庶民到公民:有序社会与人的尊严
如果对中国传统文化多少有些了解,一般都会知道“重民”或“民本”的概念。假如对这样的概念很陌生,那么只要对当代中国的时事,也就是眼巴前儿的这些事儿略有关注,就会知道“人性”、“人性化(管理)”这些概念。就算对这样的概念也不清楚,那么“以人为本”这类词儿总应该听说过吧?
民本、人本、人性化是相互关联的几个概念,这些认识的滥觞之源在上古三代的西周王朝,其发扬光大在先秦孔孟儒学。“重民”、“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和最有价值的社会政治理念之一。经由孔孟儒家的极力倡导,已然融入了中华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成了基本的社会政治理念。当代中国“以人为本”口号的提出,正是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上形成的,也可以看作是对中国传统民本理念的某种接续、调整和发展。
那么,这样的概念或曰理念对我们的实际生活有什么用呢?说来话长。让我们先看看先秦的儒家宗师们都说了什么。《论语》有载: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
杨伯峻译文:“治理具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就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工作,信实无欺,节约费用,爱护官吏,役使老百姓要在农闲时间。”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
杨伯峻译文:“孔子评论子产:‘他有四种行为合于君子之道:他自己的容颜态度庄严恭敬,他对待君上负责认真,他教养人民有恩惠,他役使人民合于道理。’”
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
杨伯峻译文:“老者使他安逸,朋友使他信任我,年青人使他怀念我。”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雍也》)
杨伯峻译文:子贡道:“假若有这么一个人,广泛地给人民以好处,又能帮助大家生活得很好怎么样?可以说是仁道了吗?”孔子道:“哪里仅是仁道!那一定是圣德了!尧舜或者都难以做到哩!”
以上征引圣人之言,可以清楚地看出,所谓重民,就是要统治者关注民生,惠爱百姓。孟子私淑孔子,将夫子思想具体化为治民政策,曰“置民以恒产”,即分给人民土地,每户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使得庶民们能够娶妻生子,奉养父母,即便遇到灾荒饥馑,也能度过难关,不至于离乡背井,外出讨饭,民间谓之“逃荒”,孟子说是“转死于沟壑”。
列位,“逃荒”这个词儿是我们民族语汇丰富的典型展现之一,其中,包含着历代多少“庶民”的苦难哦!
这样的重民之道,在中国历史上,并非仅限于思想认识。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有时也会有所实现。譬如传统中国仅有的两个“治世”: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就是比较成功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才得以建设出高度文明的物质与文化,社会安定,秩序井然,物阜民安,誉为太平。
由此可知,重民的政治理念教给统治者关注民生,为的是给一般社会成员以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为维系君主政治的社会政治秩序提供了条件。从根本利益着眼,有序的社会是符合君主统治集团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的。对于一般社会成员而言,重民当然比“轻民”好,重民带来的政策优惠有益于民生,人们有地可种,赋税减轻,刑罚减缓,又很少征发徭役,这样的日子,黎民百姓显然是好过一些的。据此,从普通民众生存与生活的角度看,对重民思想也应该给予赞许。这样一来,孔儒们提倡的重民主张就得到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两方面的共同称道。
那么,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遗存,在当代之中国,咱们“炎黄子孙”在继承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感召下,对于这样的思想和理念,是不是需要大张旗鼓地予以弘扬呢?如若不仔细琢磨,大家会不约而同地投赞成票。可是,如果仔细想想,这里还是颇有些疑问的。
为什么这样说?
孔儒的时代是“臣民的时代”,君主政治条件下的基本政治规则是身份等级原则。这就是说,在“有皇上”那年头儿,社会成员的不平等是与生俱来的。生为王族显贵,便享有特权,分享资源,作威作福。生为“庶民”——如今的网民嘲曰“屁民”,指的是无权无势没有任何贵族身份的普通民众,就只能输粮纳税,应役当差,俯首贴耳做“顺民”。全国所有人,除了皇帝本人及其亲缘尊长——譬如得到孝道传统维系的其爹其娘,都是帝王的奴仆,都不具有作为人的尊严。那么,公卿士大夫等官僚贵族是不是具有人的尊严呢?从社会的表象看,他们衣则青紫,食则珍馐,居则深宅大院,行则前呼后拥,威风得很。然而仔细掂量掂量,官僚贵族表现出来的其实是威严,而非尊严,不过是他们分享来的“王权”本身所附着的政治权力的威严。他们能官居“某品”,甚而位极人臣,身份高贵,地位显赫,无非都是帝王的恩赐,是当朝万岁的“恩典”。一旦被帝王收回,他们就脸面全无,变得与庶民无异,以至于一无所有,甚而死无葬身之地。这样的例子很多,如象诸君熟知的清代和珅就是这样,这里不一一列举。
假若进而言之,皇帝本人就有“人”的尊严吗?作为帝国的首领,帝王有“九五之尊”,统驭天下,一言九鼎。皇帝作为最高政治权力的象征和载体,是全国所有资源的拥有者,但他也不过是君主政治体系中的一个成员。皇帝拥有的是无限的权威和威严。如果说帝王独有“自由”,那其实不过是全权在握的胡作非为和肆无忌惮。帝王身上背负的是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君主政治传统,是被符码化了的政治角色,在帝王的身上,我们依然看不到现代人理解的,或者说是现代政治文明解读的“人”的尊严。
要言之,在身份等级原则作为社会政治基本规则的时代,民是统治的对象物,也是君主政治体制得以建立和运作的社会基础。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有了庶民为皇上种庄稼服徭役当兵打仗,皇上及整个官僚贵族统治集团才能坐享其成,荣华富贵,为所欲为。因而,儒家文化极力倡导的重民、民本,作为一项理想的政策原则,其本质上成为帝王的统治术,主观意图和实际效果都是有利于帝王的。因而只具有“历史的合理性”,而不具有“现代化社会的正当性”。
现代化社会是“公民的时代”。作为我们理想中的最具合理性的社会,从表面现象来看,现代化社会与帝制时代一样,都是“有序”的社会。只不过,构成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规则是法制,而现代化法制的基础法律是宪法,宪法则是对国体、政体,以及一般社会成员即公民的权利、义务,做人的尊严等等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规定。在现代化社会,法律的权威是最高权威,公民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维系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主要目的之一。一般社会成员即公民在基于法制而形成的社会政治秩序中,得以有尊严地生活。他们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特权,他们的权利和利益不会因为某个个人的意志而被剥夺。他们得以免除恐惧,能够自由地向往、追求和选择。这就是臣民社会与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区别。当前,我们熟知的“以人为本”即突显了人的价值与人的尊严,但基本是在一定程度上存续于观念或理念中。当代之中国真的实现从“庶民”社会向着“公民”社会的转换,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还有崎岖的路要走。
曾经在网上看过一条信息:“清华生与北大教授因购票发生肢体冲突”[①] 。具体起因、经过等等无需深说,或因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有时难免有出入,而且这件事情此后未见下文,故而这里不在具体情节是非上做文章。我们在这里可以确认的是,冲突双方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跻身于中国名校。该教授有近18年的留学和国外工作的经历,可以说是深受欧洲文化影响,结果却是师生二人当众做出了背离文明的事。也许大多数人会关注其间的曲直,而我忧虑的却是,他们的行为意味着他们丧失了做人的尊严。
在社会生活中,人我之间发生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在冲突发生的时候,当事人的行为选择往往是其置身其中的社会政治文明的某种体现。在人的尊严得到法律的维护,人的自我尊重、人我之间的相互尊重已然演化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道德理念的状况下,在争端解决不下的时候,诉诸法律可能是最文明的选择了。发生“肢体冲突”则是对文明的亵渎。而且,更值得关注的是,冲突双方“做人”的尊严、人我之间相互尊重的道德理念,在那一刻荡然无存!清华生与北大教授的知识教育程度并不表明他们已经具有了现代化理念和法制意识,也不能说明他们懂得自我尊重和尊重他人,他们做人的内涵有残缺,在他们心态中,似乎不曾有过“人的尊严”的自觉,而是极具对于自家地位和“身份的威严”的关注,并且急于表现。尽管其中也有曾经生活学习在西方文明环境中的经历,但是,他们的理念和价值观依然没有走出中世纪。如果说中世纪也曾创建过“文明”,其本质特征则可以借用刘军宁的一句话来表述:“思想不自由,人格不独立,个体无尊严”。
在现代化社会条件下,基于公正而建立的社会政治秩序维系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益,每个人在这样秩序中都会受到相应的尊重并尊重他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已经表明,人的尊严基于人我之间的相互尊重。只有在这样的文明条件下,重民和民本的思绪才会转化为“以人为本”,并最终会提升为“以公民为本”。
孔儒向往的有序社会以注重民生为指要,显然与现代社会对于“人的存在”的解读有着一定的差距。此中细微,讲论《论语》者亦不可不察焉。
20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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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ttp://news.cn.yahoo.com/10-05-/1493/2k842.html 2010年5月8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