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资源的支撑。社会发展资源只有资本化和社会化,才能使每个社会成员各尽其所。长时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社会发展资金、重要社会资源供给不足,社会问题突出、社会矛盾严重,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以城市化为例,未来一二十年,我国面临的重大发展课题,是要解决3-4亿农业人口非农化和更大量的人口城镇化转移的问题。到2050年,如果我国城市人口总量将达到10-11亿,依照城市化“成本-收益”模型分析,每进入城市1人,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人,总计每转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平均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2.5万元/人。在现有城市人口的基础上,未来50年期间我国约增加6亿-7亿城市人口,城市化所需要的社会总成本达到15万亿-16万亿。这是2000年GDP总量的2倍。①上述成本不仅包括迁移的发展成本、公共的设施开支、社会的基本保障等支出,还包括支付环境成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同时,切实解决好社会问题是个关键。但是,我国社会发展资源是有限的,特别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众多。我国的社会资源配置,既要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又要尽可能适应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既要满足当代人需求,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创新,这是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实现的体制保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把动员和管理社会发展资源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举全社会发展资源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把构建和谐社会工作落到实处的基础性工作,对此,我们在认识上需要有提高,在理论上需要有深入研究。换句话说,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必须有大量社会资源的投入,这是把社会发展扎扎实实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
就目前来看,在物质方面上,社会发展资源应当包括三类,一类是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是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领域的支出;二是社会对于社会发展的投入,包括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事业的财物捐赠、时间捐赠和知识捐赠,随着信息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知识的价值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成为不可或缺的资源;三是企业对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对于所在社区的责任、对于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对于环境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本身对社会的捐赠。社会发展资源的产出,就是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科技教育的持续发展、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社会安定有序秩序等,此外,还包括消除贫困,建立社会安全网。从制度方面上,社会发展资源包括政府制定的有关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社会设施和服务标准,等等;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在社会发展领域中形成伙伴战略;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他律,等等。这些制度性投入的产出是社会结构完善,社会公平与公正。社会发展资源的产出包括两个方面,各类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结构的逐步完善。
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之所以出现像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讲到的不协调发展,或者说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原因有二,其一是社会发展资源投入不足,其二是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发展资源投入不足是一个社会资源配置数量问题;社会发展资源分配不公平则是一个体制问题。社会资源投入不足一方面是由于对于社会发展的性质认识不清晰,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没有能够使经济发展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发展资源,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社会发展资源的全面认识,没有建立起有效动员社会发展资源的机制;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不合理则是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体制的力量,没有处理好效益与公平的关系,没有把制度因素也作为一种发展动力。国际经验表明,相对公平的发展是发展的内在动力。
尽管社会各界、世界各国对社会发展涵义的理解各不相同,侧重点不一样,但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把社会发展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联合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凡此等等,都把这些问题作为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不同的是它们的侧重点有各自的偏重。
尽管社会各界、世界各国已经把社会发展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对解决社会发展问题也达成基本共识,但是,从国际视角来看,1995年哥本哈根世界首脑社会发展会议提出的社会发展目标执行情况并不令人乐观,究其原因,执行成了社会发展问题的关键。而执行过程遇到重要的问题之一又是社会发展资源的投入及其制度安排问题。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资源相对不足,这是我国社会发展资源投入和配置中的根本问题。但是,我国现有社会发展问题又不全是资源不足造成的,有一些是由于资源的配置或认识不到位造成的。从国际比较角度来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2000年对全球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进行了排序,我国被排在第144位,我国慈善捐赠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045%(美国占6%以上),从事社会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拥有量不及发展中国平均水平的1/5,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按目前4000万人计算,为3%,(美国为44%)。
从总体上看,我国当前社会资源管理发展趋势不错,社会发展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社会发展的投入,各类社会发展资源开始被认识和调动。但是我们面临的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积极性很高,对社会发展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社会发展资源供给不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源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广泛动员社会发展资源参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
二、通过完善分配体制,动员社会各方资源
社会发展资源基本来源于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以及其他形式的慈善活动。目前我国正在形成三个层次的财富分配体制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收入分配改革应当成为新时期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基本的内容之一。一方面它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它有利于社会发展。
第一层次分配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取得报酬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将更广泛和大量地进入分配领域,一方面会更大调动劳动者参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总体上还会进一步扩大,由此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难以完全到位,尚无法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情况下,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保障问题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直接引发社会动荡。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会差距不断扩大是社会不稳定和不安全的主要原因。我国的前期改革,特别是1990年之前的改革,由于当时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不是很明显,并且改革能够普遍提高各群体的“收益”,因而改革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也能得以顺利进行。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已经十分明显,甚至被国际上称为不平等发展最快的国家,改革已经不能够普遍提高各群体的“收益”,改革的支持力量减弱的问题突出出来。以现在改革的态势分析,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将处于艰难的攻坚时期:一些高难度的改革,将进入实质性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具有高风险的特点。未来一个时期,在利益关系复杂化的背景下,利益群体严重分化。不同收入群体,不同阶层的人群在利益需求上与以前相比大不一样,因而他们对改革持有的看法也各不相同,这使得改革的阻力进一步增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或激化某些新的经济社会矛盾。采取措施保证改革的公正性,扩大改革的受益面。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重点。收入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社会发展的动力。
第二层次分配是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出现的前提是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情况下,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角色,依据政权力量,在全社会进行的以市场失效为范围的,以执行国家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目的的一种政府分配行为。考察公共政策的演进历史,人们不难发现其背后的一条主线就是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效益与平等追求之间的矛盾。英国最早的济贫法就是针对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其核心目标就是消除贫富严重分化,减少贫困人口的规模,保持社会稳定与正常运行。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里市场的确存在很多缺陷即所谓“市场失灵”的方面,政府以政策的手段进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和非市场营利性两个基本特征,其收支活动主要通过公共预算来实现,主要包括:经费预算和公共投资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从性质上也应是公共预算性质的,它提供的也是公共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财政体制也在发生转化,公共财政逐步形成:(1)预算内收入比重中,税收部分大幅度上升,已经达到90%以上;(2)税收制度由按所有制成分逐步转向对不同经济成分实行同一税收制度;(3)财政总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的比重不断下降,社会事业支出不断上升;(4)曾经是国家计划配置资源的直接财力手段之一的基本建设支出在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断下降;(5)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逐步成为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的主要部分。
当前,我们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任务之一就是要完善公共财政,也就是在社会发展领域,公共财政支出必须以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为目标。从总体上说,公共支出必须在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市场失灵情况下的各类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对各类公益性或非营利性项目提供必要的财政援助。为了完善第二次分配制度,政府财政支出坚决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公共财政的支出内容必须以“市场失灵”和“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标准来界定和规范,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机制;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实行向不发达地区和弱势部门倾斜的转移支付制度 。
第三层次分配是社会慈善活动。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把社会保障归纳出五个内容: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慈善事业就是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济和从事公益活动,是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内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Philanthropy)源于希腊语,意为“爱全人类”。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爱全人类,这种爱通过个人的善举或通过捐献钱物来促进人类的福利、生活质量,另外一个意思是指通过捐赠、提供服务或其它志愿活动来减轻人类的痛苦和灾难,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的活动。一方面,慈善在其含义上具有其法律意义,但又不仅仅局限于达到免税之目的,另一方面,慈善包含对贫穷、处于困境和劣势状态人群的救济,促进教育科学技术发展,建设公共建筑、纪念建筑物,出版著作,减轻政府负担。通过一定组织的设计实现上述任何一个促进社会福利目标的行为,都可以视为慈善活动。另外,慈善活动还包括通过一定手段减轻邻里之间的紧张,消除不公正和歧视,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预防社区损害和青少年犯罪,等等。慈善组织的目标是满足社区和社会的需要,而决不是满足慈善组织成员或与慈善组织有关人员的需要。如果说第二次分配是第一次分配的补充,即政府弥补市场不足,那么第三次分配则是第二次分配的补充,即社会捐赠弥补政府之不足。“第三次分配”是通过免税等激励机制,以个人自愿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一方面通过慈善捐赠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缓解某些群体的困境,从心理上、情感上消除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和对立,另一方面动员社会资源推动公共福利事业,诸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等,走出单纯依靠政府发展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圈子。所以,我们对于慈善事业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慈善事业不仅仅是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凝聚力,
它也可以弥补政府在其他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不足,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慈善事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具有救助和公益功能,即便是在不发达国家。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内部发展都是不平衡的,以我国为例,按照一些人的理解,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似乎应仅仅局限于救助活动,因为我国的经济还不发达。但实际情况却是,在一些慈善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慈善救助活动的同时,一些企业和组织却在一些教育、文化和卫生机构从事公益慈善活动。
国际经验表明,社会捐赠的确可以弥补政府公共财政之不足。通常,在发达国家慈善包括捐赠财物,也包括提供志愿服务,所以慈善精神和志愿精神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也就构成了慈善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有公司、企业为组织形式的捐赠,也有个人的捐赠;不仅有富人的捐赠,也有普通公众的捐赠;捐赠的方式不仅包括钱物,还包括时间和知识。根据美国独立部门的报告,美国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成为美国社会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1996年美国个人捐赠给公益部门的资金是1199亿美元,另外还有105亿美元以遗产捐赠的方式捐赠给公益团体。除此之外,公益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可以折合2016亿美元,估计还有590亿美元的志愿服务还没有计算在内,所有这些贡献加在一起已经超过当年美国社会保障金的总额。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很早就出现民间慈善救助活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错误地认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慈善事业应当由政府全部承担下来,不需要民间参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部分人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和在个人的努力下,先富裕起来。经济发展为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基础。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相继诞生。目前,全国30个省市,有27个省市已经建立了慈善总会(基金会、协会),地市建立慈善组织的也很多。中华慈善总会有170多个会员单位,遍布全国。慈善组织建立后,启动了大量的慈善项目,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希望工程成为20世纪90年代我国乃至海内外各界广泛参与的公益事业,保障了失学儿童的受教育权,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有力地配合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动了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希望工程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唤起了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和重教意识。再如,1989年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春蕾计划”,已募集6亿多元人民币,共救助150万余人次失学女童重返校园,这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项目目前已经遍布全国各地。
当然,我国慈善组织的信誉度、善款使用的透明度等多个方面现实问题制约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当前中国慈善机构本身存在的问题很多,例如,无论是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还是或纯粹民间的慈善机构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提供善款保障;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意识还没有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更没有渗透到社会文化层面;而且,在一些地区,借慈善之名而进行的诈骗或敛财行为时有发生。这些构成了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因素。慈善组织的明显特征之一是善治。慈善组织善治的意义在于: 慈善组织的财富归公共所有;慈善组织的权利不是归捐赠者、政府官员或专业管理者所有,而是归那些来自不同背景的志愿者领导人组成的理事会所有。在美国,慈善组织理事会成员在法律的要求范围内-包括团体组织法以及根据州非营利法和联邦税收与公民权利法制定的章程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它的外部机构,如州司法部或内务财政部运用一些法规控制外,慈善组织的大部分权利行使包括自我规制、问责性和伦理实践,这依赖于成千上万的服务于理事会的成员们。
三、采取各种措施,合理配置社会发展资源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当前,我们谈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一方面就是要完善公共财政,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社会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接受社会公共服务人数平均的费用逐步增长。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按照社会发展的内容来合理划分各级人民政府的支出责任和范围,中央政府直接负责的全国性社会公共物品;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的兼有全国性和地方性社会公共物品特征的事项(如跨省区大型基础设施),并按具体项目与中央政府确定分担的比例;地方政府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但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更为高效的事项(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主要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把相应的财力提供给地方来完成;其他属于地方内部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则由地方财政负责。在社会发展领域,实行谁出资,谁管理。
地方政府用于社会发展财力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集权和分权各有优点和缺点,关键是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均衡关系,因时因事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我们当前社会发展领域的特点,在财政上,地方快于中央财政,建立基本社会服务由完全政府负责,其他由社会负责,建立义务教育、社区建设等以中央政府指导,地方政府为主的体制。
从以往的经验看,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通常都是较为强调分权的时期,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通常也是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地区。因此可以考虑:
1、适当降低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确定比重的原则是:既可以保证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又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社会事业发展,地方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解决基层财政的困难。
2、改革和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财力和活力。
3、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特别是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通过规范而科学的办法来提高地方的支付水平和收入能力,依据“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差额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使困难地区有履行基本社会服务的基本财力,为向公共财政过渡创造条件。
(二)实施公营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作伙伴战略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伙伴(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PPP)是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中资金短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包括社会事业在内的公共事业发展问题的方案之一,20世纪后期以来,为世界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崇,并广泛应用于各类社会发展项目。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是通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长期合作,包括资金和制度安排,达到相互受益之目的。这个战略的实施在于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PPP含义甚广,方法诸多。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体现,主要包括 私人资金介入公营事业(包括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把私人部门制度安排引入国营部门经营机制,提高国有部门的效率;政府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私人捐赠;公共基金;以及其他广泛的合作伙伴安排-政府资产私营化,等等。
目前,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伙伴战略在世界各国被用于的领域包括:公共服务(包括社会服务)、社区建设(包括低收入阶层的住宅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扩张、可持续发展、公益事业等领域。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伙伴的合作领域包括资金、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过程、项目运作和管理。在合作过程中,政府、私营部门公共承担风险、投资、责任和回报,双方优势互补。2001年,日本政府在医疗卫生、福利和儿童照顾、劳动、教育、环境和城市改造等15个领域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作伙伴领域开放。在某种程度上说,日本经济的复苏也得力于这种合作伙伴战略。
协调经济部门和社会部门的关系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和功能。这个基本责任和功能通过不同的方式体现出来。建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参与方的严肃承诺,和参与方严格界定合作模式。为了推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需要对合作的内容、类型、合作条件、资金的使用等进行规范,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包括免税政策)支持和建立必要的制度框架。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执行,确保项目的实施的效果,满足需要者的需求。在这个领域要确立政府不与民争利,凡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能够做的,政府不介入。要明确政府和私营部门的角色和责任。当然,一般来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的实施通常要通过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来完成。政府通常提供法律和法规支持,私人部门提供资金,非营利部门提供服务。当然,在不同项目上,或不同国家,情况是不一样的。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要吸引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混合性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可以通过政府直接投资举办,也可以由社会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举办,政府采取适当的形式购买其服务,提供给公众。混合性社会事业,政府可以直接投资举办一部分,也可以向社会投资者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通过财政补贴、PPP模式(公私合营)、特许经营、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民间公司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
(三)提高慈善事业的管理水平
首先,要树立大慈善的理念,在中国现阶段,慈善事业不仅仅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需求主体的多元化需要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需要不同层次的慈善事业。
其次,要提高我国慈善事业的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国一些基金会出于加强社会公信力等目的,邀请社会调查机构对自己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如何处理好委托方不带有倾向性,是第三方评估保持公正、客观的关键。另外,如何提高评估机构的技术水平,实现评估机构的专业化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项目评估在国际上广泛地应用于社会政策和公共项目领域,是一套比较成熟的方法和技术,综合运用定量的统计分析和社会实验的思想,对于项目的过程、结果等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价。
再次,慈善事业的管理需要慈善精神和志愿精神。在慈善组织,治理一般是指理事会成员和执行官发挥关键作用的行动领域。它与目标、基本的组织活动、决策、参与者以及环境有关。治理者们负责组织的整个方向。治理不可避免地包括大量责任和判断。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治理者对组织负责,他们负责组织干什么,怎样干和怎样干好。他们还负责保证组织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尽管治理者负有如此重要的职责,但是通常他们是以志愿者身份参与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理事会成员只是一份兼职工作。就慈善组织来说,它的治理更体现出志愿精神的价值。
第四、应逐步形成捐款机构和项目执行机构的独立运作机制。从国际上看,慈善组织逐步形成公共募款机构和执行机构、支持型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这样的职能分工,这将有利于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保证慈善事业延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五、正确理解企业赞助。企业赞助的实质是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一般来说,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时会冠以企业的名字,这是资助或者赞助的特征之一,和投资完全不同。资助或赞助是不求回报的,是公益行为,而投资则要求得到回报,是营利行为。在慈善活动中,企业应该得到免税,而在投资中,企业是不能免税的。创造一个使企业积极参与慈善公益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四) 不断提高社会资源管理能力。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还要提高社会管理队伍素质,努力使各级各类社会管理部门提高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沟通协调、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法规,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实施各类资源规划,特别是公共财政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资源的使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针对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资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要对社会管理队伍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于公共财政、慈善公益以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战略合作关系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在新形势下驾驭社会资源,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和技巧。
要不断改进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加快社会发展资源信息化,加快推进重要社会发展资源的调查、评价,更好地为政府提供社会资源管理服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资源配置的机制,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推进公共财政、慈善事业、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推进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发挥财政、社会捐助等各类社会发展资源规划、计划对社会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作用。还要进一步深化社会资源管理其它领域的改革,推进税收体制改革,继续推行诚信制度,推进公共支出审批制度改革、慈善事业透明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会审制度、公众听证制度、社会资源利用动态监察制度、社会发展资源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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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主编:《2005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第20页,科学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