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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强:被“政治正确”裹挟了的信访制度为何屡遭“熔断”

  

   应当感谢有关部门的不杀之恩:继《驴得水》之后,《我不是潘金莲》闪亮登场。如同对任何与现实有纠葛的题材我都抱持敬意一样,“潘金莲”也对我形成了初步的撩拨——要知道,通过影视使信访具象化,让这一中国式困境得以揭橥,将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尝试。对这种期待,甚至可以榫接到20多年前。彼时,《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等作品直面上世纪90年代中国“粗放”式法治发展的困境,使法治与道德、伦理、习惯等之间的撕裂与龃龉得以充分展演,使朝野关于“法治”的反思广泛释放,“秋菊”与“山杠爷”从而也忝列中国法学教育的经典人物。今天,坐拥刘震云的出色原著底本,以冯小刚、范冰冰这样的腕级演职团队兼密集的营销与文宣优势,人们有理由相信“潘金莲”会接力“秋菊”与“山杠爷”,引发人们对信访等问题的深度关注。

  

   拥趸者,醒来吧

  

   而这部电影也确实有不少“酵”点:潘金莲、范冰冰、冯小刚、“方圆构图”以及各种(准)奖项等,尤其是“上访”!让大家窥视的欲望持续发酵。然并卵!但愿我的失望不会影响吃瓜群众的“吃相”。拥趸者们,你们只要耐着性子看到最后一分钟,忍受完差不多有10分钟之久的冗长片尾——那些密集的发行、制作、投资、赞助、演职人员及形形色色的logo,或许就会恍然大悟:虽然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电影制片厂出品的,但人家的营销早把咱们的审美甩出了几条大街。在消费潘金莲、窥视范冰冰、追慕冯小刚、艳羡各种“奖”等形成的视觉掠夺与轰炸下,李雪莲的悲情叙事被消费主义精致地包装起来,“信访”这一主题被遮蔽与冲淡了。要知道,人家小刚可不是一个学院派导演啊,想想他为排片与万达王健林的开撕吧,更狗血的是,这厮通篇发飙也用的是“金莲”的名义!至于吗?至于!炒作出票房!经过短暂整理,《我不是潘金莲》的票房保不准扶摇直上。这还不止,狡黠的冯小刚早就放了一个大招:他在电影中植入的一些代码随时会被激活——譬如:两会,而过不了多久,地方版和中央版的两会就会次第召开,保不准让“潘金莲”再挣扎一阵子。只是冯小刚要管住你那张臭嘴啊,不要再得罪人,电影的档期你说了不算。

  

   李雪莲所代表的上访“钉子户”发生史

  

   厘清李雪莲式的“冤屈”不但关乎对本片,也关乎我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李与丈夫策划假离婚(李在前期还使用过“协助丈夫分得单位房产”这一说辞),不料弄假成真,丈夫秦玉河情变,甚至在一次被李雪莲纠缠时口不择言暴了粗口“你是潘金莲”(秦玉河当年的气话事出有因啊——在新婚之夜他方知道老婆早已不是女儿身!如同米已下锅、火已点上,再告诉说米里有砂子一样!他能不恼火吗?)。李雪莲,作为合谋失利者,遂实施杀人在内的复仇计划二十年之久,直至秦玉河因车祸毙命。拜近40年来举国体制下的普法运动所赐,李雪莲满有心计地顺利立案、对簿公堂,在败诉后不依不饶,县长、市长,“中央首长”一路找上来,只是为了发泄她的一己之怨。但这些问题注定是无解的,法律不能也不该僭越道德——李雪莲与她的“前”夫的结婚与“离婚”是基于“双方合意”的行为,民政部门只能在现场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她可不可以要求法律保护自己的预期不法行为,如同要不要追索偷鸡不成白蚀的那把米一样是可以用脚指头想明白的问题(想想今年国庆前上海辣么多夫妇为了突破房屋限购而喜笑颜开地排队抢办离婚登记吧)。偏偏李雪莲同现实中众多的“钉子户”一样,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和偏执狂。她在纠缠中学习、在偏执中提高,不断完善对自身“弱者”的悲情建构,不断摸索与各级政府纠缠的技巧。变异的信访属地化制度,成为她可以娴熟利用的武器,让市县父母官们鸡飞狗跳、惶恐不安。她以一已之力挟持和俘获了政府,而后把政府当作武器来寻找“公正”、“正义”——其实,她之所求只是披了公正外衣的偏狭而已。不同于秋菊和山杠爷,李雪莲得不到村庄舆论和地方伦理的支持,她孙二娘式的作派显然超出了常情常理的界限。从这一方面来说,《我不是潘金莲》所诉诸的悲情叙事是成功的,是恰到“坏处”的。一个刁泼、偏狭的上访老户李雪莲,借着潘金莲的噱头,被模糊处理,软化成了“秦香莲”式的人物。

  

   信访的“熔断”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温情的、女性化的制度,它是可以让人撒娇的制度、耍赖的制度,自然就与女性主义的叙事理路高度亲和。所以,如果悬置对李雪莲的价值评判,那么,这个故事倒也显得规整和流畅。可是——估计李雪莲也没少看过《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吧,中国几十年来持之以恒的“送法下乡”运动,为李雪莲们提供了便利,“法律”成为一件可以随时拿起的武器,“有理”可以走遍中央。在这种情况下,既有的信访制度勉为其难,常常处于“涨停”或“熔断”的状态,即信访的通常设计已不足于承载现实的信访压力,信访治理“维稳”化,接访演化为截访甚至劫访。那么,这一干官员(具有隐喻意味的名字:王公道、郑重、史为民等等)不明白吗?当然明白。但他们有什么办法?敢质疑“属地化”管理吗?敢迁怒“通报考核”吗?敢与李雪莲据理力争吗?要知道,李雪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啊。在这个奇特的时代里,一些个在另外的时代和场景下可能属于悍妇、刁民、二流子的人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他们可以以“人民”的名义任性、耍泼,使上访更具组织性、策略性和政治性。缠访、闹访、上访钉子户、上访专业户等屡见不鲜,谋利、表演、要挟、泄愤等上访类型不断出现,算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奇观。同时,基于法治、人权等的要求,一些治理手段(如收容遣送制度、劳动教养制度等)先后被废弃,相反,不良访民的反制能力却在滋长。而基于群众路线的信访活动是“政治正确”的行为,任何对信访进行限制、拦阻的要求都是政治不正确的。不过,信访的受理却遵循另一套流程,对进京访要限期接走也是人所共知的行规,且常常是由中央下达的指示。这中间就有了一个很大的“梗”。在从容讲述李雪莲苦难上访史的同时,电影极为老到地批评了基层官僚——好一个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坏人、乡里是恶人的套路啊!按照电影中的(冯小刚的)同期声的要求,他们“各级领导干部”从一开始要怎样地温良恭俭让才能让李雪莲们息诉罢访?

  

   “政治正确”与“人性”

  

   一部作品,如果仅仅止于对苦难的描述而对人性没有触及,那么,这部作品注定了不会走远。恰恰在这方面,李雪莲被简化为一个“任性”的女人。是的,她自然不是潘金莲,但她也不是“秦香莲”啊,甚至也不同于原著中的“她”——刘震云所极力刻画的是一种荒诞的黑色幽默,对李雪莲的审丑隐匿在字里行间之外。但在电影中,她是“范冰冰”或者饰演中的“范冰冰”,是想“去花瓶化”的范爷,铺天盖地的宣传海报也使人们习惯于通过范冰冰来理解李雪莲这一角色——毕竟,李雪莲是一个艺术形象,她没有实际上袭扰过我们。如果说每一种剧都是撕的产物,喜剧撕裂丑陋——譬如非诚勿扰、悲剧撕裂美好——譬如老炮儿;那么,《我不是潘金莲》仅仅撕开了一层保护膜,丰富的人物形象没有展开,这使得电影的意境与我们的期待戛然而止。在抛给了我们一个凄美哀怨的少妇形象时,那种隐含的同情也一并塞给了我们。冯导本可以延续原作的思路,但他最终给出的是一部严肃的具有“看齐意识”的作品,根据同期声,10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被赫然植入,这节奏和速度,word天!你难道不相信这是一部准主旋律作品吗?政治高度正确!尤其是为了“政治正确”,电影对基层官员极尽嘲讽之能事,他们笨且蠢(个别如贾聪明则坏),可以为了乌纱、不惜“误杀”。“政治”是讲了,说好的“法治”呢?

  

   警惕这坨民粹情绪

  

   在中国的诸制度中,信访无疑最具亲民秉性,它是罕有的百姓可以触摸到的有温度的制度,比如李雪莲就见到了“中央首长”。也因此,信访资源更容易让李雪莲们这些“钉子户”们所把持和盘踞。信访制度的幽暗之处在于,激励李雪莲们生成的环境仍然存在,而一些社会思潮比如民粹主义情绪正在潜滋暗长。2012年由《人民论坛》杂志社完成的《中国公众的民粹化倾向调查报告》显示,如果采用“民粹情感温度计”来评估(评分从0°到100°)的话,中国公众的民粹情感温度为54.77度,说明大量民众可能在某些外在因素刺激下具备民粹化特征。由于信访制度设计的起点是群众路线,这使其与民粹思潮具有天然的亲和——访民这一群体是民粹主义的最佳载体、受众和“可燃物”,可以说,哪里有怨恨,哪里就有民粹主义,哪里也就有芸芸访民。在民粹主义看来,人民是天然正确的,说不得、碰不得,更批评不得,作为“人民”的访民极易受到民粹主义的浸染,任何对访民偏执情绪的激发和放大,都可能演绎成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信访则为此提供了一个宽松的平台,常常为一些不良信访人不当利用。这是值得全社会警惕的——虽然我们不能苛求一部电影,但基于《我不是潘金莲》的准主旋律性质,我们有理由对其保持足够审慎——“政治”之上,还有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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