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一段来自天津卫视职场节目《非你莫属》的视频 —— “80后海归女孩刘俐俐PK主持人张绍刚”在网络爆红。在这段视频中,这个打算找一份“咬文嚼字工作”的刘俐俐跟主持人张绍刚以及现场老板团进行了一番唇枪舌箭的较量,女孩在反抗和挣扎中显示出沉着、机智、敏锐和不失礼节。掌握权力的裁决者们最后能做的,就是行使全体灭灯否决权,把这个小姑娘驱逐出场。随后这段视频引发网络热议。据说,最近,每天都有十几万刘俐俐的支持者在忙着围攻张绍刚的微博,一浪接一浪,此起彼伏,声势壮观,连过年过节这些人都没打算闲着。
我是看了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节目后,才知道有这个名叫《非你莫属》节目的。我在网上反复看了两遍这段视频,并记录下其中关键的细节。最后的感觉是,如果说它刚开场还像是个求职节目的话,但看着看着感觉它有点像一个“原告和被告之间”唇枪舌剑、斗智斗勇的“法庭辩论”节目了。如果法学院里开设有关法庭对峙技巧的课程,这倒不失为一个可供学生讨论的教学案例。
如果我们把那些坐在那一排“龙椅”上的老板们比作“法官”,张绍刚比作公诉人(或原告),刘俐俐就如同一个被告(或被告代理人)。
最初的冲突隐患是由于刘俐俐所提及的主持人和老板们都听不懂的“莎士比亚英雄体”埋下的。在接下来的交流中,刘俐俐很聪明,脑子的确“转得快”,她在极短的时间内明白了,她可能无意中冒犯了这个名叫张绍刚的主持人。对话中,她曾礼貌并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让你生气了吗?”她想给张下台阶,但为时己晚,张绍刚的确已经“生气了”。剩下的时间里,几个精彩回合,小姑娘连连得分,她开始像刺猬一样保护自己 ——“我可以不要你赐予我的工作,但我需要得到平等和自尊。
第一个回合:
刘:“我在新西兰待了3年,发现中国变化好大,……。”
张:“等下!为什么我在和你沟通的时候,浑身一阵一阵犯冷呢?”
刘:“我让你生气了吗?”
张:“这是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待在自己的国家里还要用大写来称呼吗?”
刘:“那请问,您与别人说话的时候,都说我的祖国吗?祖国也是大写啊。”
张:“我说我们这儿!”
刘:“我觉得这里需要很书面的语言,所以我都说敬语,我跟您说话的时候我跟您称‘您’”。
张(略显目瞪口呆状)
对这段对话,我左思右想,实在没有发现刘俐俐错在哪里。说“中国变化好大”到底有什么错呢?难道“中国天津电视台” 非要称为“我们这儿天津电视台”,“中国人民大学”一定要称为“我们这儿人民大学”才对吗?难道需要这个24岁的年轻海归对这观众们假惺惺地说:“我在新西兰读书的时候,每当我想起自己的祖国,泪水就止不住地流”,才能让人们觉得“浑身一阵一阵犯热”吗?
刘俐俐同学在此不仅辩论切题、据理力争,而且提升了立论的层次,做到了立论有据,辩之有理。
两年前,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的一场电视辩论会上,一位以“爱国海归”身份闪亮登场的中老年女性嘉宾像朗读话剧台词一样告诉观众:“当我1991年去移民局,我发现我要摸着我的胸口对加拿大人宣誓,我永远忠实于加拿大的时候,我觉得我应当永远忠实于我的祖国,因为我是中国人”。这句足以让人们“浑身一阵一阵犯热”的爱国豪言壮语,当场赢得了众人的满堂掌声。但是,事后人们冷静下来稍微想一想,就很快就发现,她这句豪言壮语中,包含着令人啼笑皆非的谎言和浅薄。实际情况是,移民通常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自主选择,通常符合移民条件的外国人自己提出申请,然后外国政府的移民部门审核后发出批准文件。当她“发现要摸着胸口”开始宣誓的时候,后悔其实已经来不及了,—— 所有的法律文件和手续已经准备完毕,移民入籍已经是“一只煮熟的鸭子”。此时,她如何可以出尔反尔——撕毁所有自己已经签字并递交的移民法律申请文件呢?
其实,这个有关称呼“中国”还是”我们这儿“的问题,在二十几年前就预演过一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一次春节晚会上,出国留学的电影演员陈冲回国探亲,被大家请上台来讲几句话,结果一不留神,在“中国”前面忘了加上“咱们”二字,引发轩然大波,导致举国的男女老少万众一心的声讨,吓得陈冲后来好几年都不敢回国。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如今中国的百姓们对这个问题宽容多了。我发现,在网上发表评论的网民们,几乎95%以上的人都认为,这个“中国”问题纯粹是张绍刚对刘俐俐的无理刁难。
第二个回合:
张:“接着说你的经历,从新西兰回来之后,为什么选择自考?”
刘:“因为高考很难啊,数学根本不会啊!”
张:“自考为什么又去考一个英语专业?因为你的英语已经很好了。”
刘:“那为什么我们要学语文呢?”
张(略显目瞪口呆状)
刘俐俐显然听懂了张绍刚的质疑,而且回答得太妙了!她敏捷地按照张的思维逻辑做出推理:如果英语好就不用考英语了,那么中国人的中文那么好,大家为什么要学语文呢?这个问题还可以延伸下去, 钱钟书文学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去学文学呢?李开复的电脑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学电脑呢?
刘俐俐在这里无意中使用了法庭辩论技巧中的“设问否定法”,即并不直接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而是引申出同类逻辑思维的问题反问对方,只要对方回答了你的问题,他提出的问题就自然露出破绽,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已晚。这种使对方陷于被动、自打嘴巴、自受其辱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常常能出其不意而辩胜。
第三个回合:
老板陈某:“你能告诉我你的家庭的情况吗?”
刘:“可以呀!父母健在呀!”
张:(不满地)“他只是问问你父母的情况,没问你别的。”
刘:“你不觉得这是一种幽默吗?”
张(再显目瞪口呆状)
老板陈某大概感觉有点儿“hold不住”刘俐俐。人们不难从他的问话中嗅出一句不太厚道的潜台词:有什么样家庭就有什么样的子女。刘俐俐显然迅速捕捉到了这句问话背后的内涵,她机敏地说了句“父母健在啊”,其技巧如同法庭辩论中的避实就虚、金蝉脱壳(据悉,老板陈某已经在网络上就自己的“很愚蠢的提问”向刘道歉)。同时,她试图用这句幽默的话语来化解已经被主持人搞得尴尬紧张的气氛。遗憾的是,此时的张绍刚已经丧失了所有的耐心和幽默感,他再次气急败坏地将如此绝妙的“幽默”视为“攻击”,从而错失稳控局面的良机。
对这个提问,自己有些个人经验可以与朋友们分享。我自己在参与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也曾经面试过一些前来应聘的年轻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作为管理者,的确非常想知道每个应聘者的家庭背景。通常,为了表示对求职者的尊重,我们在“能告诉我们,你的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吗”或“能告诉我们,你的先生(或妻子)是做什么工作的吗”这类问题后面,我们通常都会加上一句:“这个问题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对很多“我爸是李刚”的人来说,常常喜闻乐见;但对那些家庭背景尴尬(比如家境贫苦、单亲家庭等)的人而言,则多少有些难以启齿。后来,我们为了尊重应聘者,决定在面试询问列表里勾去了这个有可能伤及应聘者个人自尊的问题。
第四个回合:
张:你的优势是什么?
刘:文笔还不错,脑子转得快。
张:怎么证明脑子转得快?
刘:刚才脑子转得就很快啊!
张(恼羞成怒):我很少对一个求职者彻底失去兴趣……
一女老板:“你的站姿不好,看上去很累。另外,你现在这个性格一定和你在海外留学时融不进当地社会有关。”
刘:“我从小的时候,我的祖父母就教我这么站着!这个站法我一点都不累!另外,我在海外留学时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的社会。”
在这里,刘俐俐面对这位中年女老板毫无直接证据的猜测,采用了正面陈述法,直截了当地告诉质问者,你说的不对,真实情况只有我作为当事人才知道。反驳得鲜明和有力。根据我个人的观察,通常,出国留学的同学里,年龄越小,融入当地社会的可能性越大。从刘俐俐在回答这个问题时的神态看,她对此十分自信。我多少有点儿怀疑,这位女老板是不是在依据自己个人的经验来评断眼前这个看上去不那么驯服的小姑娘。
第五个回合:
在对话中,刘俐俐也主动出击了一次。当她发现一位男性老板不礼貌地打断另一位女老板问话时,表情非常认真地说:“不好意思,我想插句话,女士在说话时还没有说完您就插话,这样很不礼貌。”男性老板倒是态度很好:“对,这是我的错。”可见,在辩论过程中,除了在实体证据方面据理力争外,利用对方在程序方面的瑕疵来占领制高点,也可以使对方陷入被动。
有人说,这是个娱乐节目,大家何必这么认真?可是,不知道究竟为什么,当最后一盏灯熄灭时,千千万万个普通人内心的另一盏灯却被意外点亮了。看来,一个小小的舞台浓缩了一个社会,也折射出了当今中国的最深刻的问题,那就是:高高在上和不受控制的权力傲慢对社会公正、个人尊严造成的伤害和威胁。
刘俐俐离开后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我打算告诉刘俐俐同学的答案是:那些“法官们”其实也是身不由己,他们的身份并不独立和超脱,他们的任命和提拔都受制于这台节目的“主人”。当他们发现“主人”恼怒后,要么选择“集体失语” (比如‘不予置评’或‘放弃’等),要么就为了讨好“主人”而顺手痛殴“被告”。
张绍刚在刘俐俐走后也感到心情郁闷,他甚至觉得与其让人痛打一顿,也比和刘莉莉斗智斗勇来得爽些!我给他的答案是:张主持人从一开始就扮演了一个“公诉人”的角色 —— 一方面试图将自己“侦办”的结论展示给“法官们”,另一方面希望“被告”接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宿命,由此达到左右“裁判”的目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在你眼里属于“弱势群体”的“被告”,不仅懂得比你多,而且还反应比你快,你当众恼羞成怒了,心里能不郁闷吗?至今,还没听说过“被告”在法庭上痛打“公诉人”这码事儿,倒是报端常常有“公诉人和法官”联手将“辩护律师”逐出法庭的新闻。
我觉得,刘俐俐这个女孩去其他商业职场工作未必是盏“省油的灯”,但她好像是个当律师的材料。如果她有兴趣,我想推荐她去读一所法学院。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专业其实就是个“咬文嚼字”的工作。如果她愿意,将来毕业后最好能去做一名诉讼律师。
最后,顺便告诉刘俐俐同学一句,你所来自的那个湖北省,不仅出“九头鸟”,在中国法律界(对了,应该说在“我们这儿法律界”)的确出了不少湖北籍的精兵强将!
作者注:本文为作者为《法制日报-法治周末》撰写的专栏文章的未删节版。该专栏发表时间为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