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位师妹在我的QQ空间上给我留了一段话,“学长,我在空间里转载了一篇人吃人的报道,不知道是真是假,看得挺害怕的~麻烦你去看看,辩一下真伪~”
我跟她说:“这个在广东很正常的,不是新闻!”
她似乎很失望地回复到:“不会吧,我本来还指望着你说那是假的,捍卫一下人性的~”
我说:“人性不是捍卫的,是客观的,只是有人不愿去面对,喜欢掩饰罢了,所以才会说人性如何的好,那已经是主观的价值判断了。”
我没想到她会说:“额……可是,还是很难接受人吃人的现实~难道出了这种道德沦丧的事情,不应该有人站出来捍卫一下什么吗?”
看了她的留言,我就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我知道她没有阅读过政治学的书籍,如果空讲一些大道理也无济于事,我跟她说:“圣经上有这样的故事:有个女子与人通奸被抓了,一群人把她扭送到耶稣那里,声称要乱石砸死她,请耶稣裁断。耶稣说:如果你们中有人觉得比她高尚那就拿石头把她砸死吧。结果那些人都害怕地四处散去了。然后耶稣为女子解开绳索就让那个女子回家了......所以啊!如果法律禁止这种行为,执行法律的人不作为,我们就去批评司法缺位;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我们应当考虑是否需要立法加以规范。但是,以道德的名义去指责,那将是一种专制的开始。人是平等的,谁都没有权利指责他人的道德和人性。作为一个知识人,应该承担的义务是引导大家沿着有利于文明演进的方向走。一百多年来中国人道德批判还少吗?人类历史上假借道德名义去杀人的事情还少吗?法治文明无论怎么说都比整天讲道德的社会要稳固。交给法律吧!”
她说:“明白了。”
……
我很高兴,仅仅通过一个故事让一位没有阅读过政治学的人重新思考一个基本的问题。我不是有意要批评这位师妹,或是暴露她的无知,而是要说明这是我们中国人普遍的认知。2007年之前,我也是这样。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十年来的变化。和很多年轻人一样,那时有着很强的救世主的心态以及道德优越感,认为自己是个精英,认为这个社会在堕落,把自己想象为一个道德圣人。十年前,围绕着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讨论也很时兴,人人追求个性,人人乐于谈论道德的事情。无论是什么层面的媒体,道德批判热闹非凡。结果,待到“范跑跑”一事发生,整个逻辑颠倒为“我堕落,所以我高尚”的时候,好多人哑口无言了。而就在之前的一年,关于“中国是否需要一场文艺复兴”的讨论刚刚开始,不幸遇到这样的事情,戛然而止,而这可能是那些所谓中国自由主义者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也就在2007年,当我意识到道德批判必须让位于法治化解决的时候,我的认知从此发生了非常重大的转变。2005年前,我是坚信经济决定政治的线性决定论,希望通过经济发展来救国,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救世主;2005年到2007年,我开始沿着从政治到经济的路径思考问题,但是我依然觉得自己是精英,站在道德制高点,是救世主;2007年以后,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比任何人显得半点高尚,每时每刻处在为物所役的状态中。我开始关注一个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这一次,我不是去批判别人要怎样,而是把自己当成试验品,一切之所学,一切之思考先实践在自己的身上,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现代公民,做到一个无害于他人的人,一个守法的人,做到这些底线之后再求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在大学里,见过太多的拥有救世心态的年轻人了,我曾经也是其中一员,什么“为天地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天啦,这是孔子最爱干的事情啊!我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比任何人有哪怕多一点点的道德优越,也无权去批判他人的不道德,因为“人是无权以自己的理由审判别人。”更遑论去指责别人的道德呢?
所以,如今我才会对像开头那样对现实社会存有疑问的年轻人那样去说。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战略已经十余年了,我们每个普通公民能做的是从法律的视角去尊重人,如果恰巧还是个知识人的话,那就引导大家,与大家一起朝向法治化的道路行进。
曾经,总想着将来能够叱咤风云,但现在时常告诫自己:做细小而永恒的事情,少一点救世主的心态,多一点平常心。
2009-12-18
载于《青年文化评论》2010年第一期,http://m.ycreview.com/node/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