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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书:建议取消“XXX”的称谓

  

  近日,《环球时报》又发了一篇莫名其妙的文章,叫做《建议取消“知识分子”的称谓》。我发现我对“知识分子”这四个字的理解与该作者完全不同。

  在我开始阅读网上许许多多的知识分子的文章之前,我对于“知识分子”的理解却是跟作者一样,觉得有一定学历的或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都可以称为“知识分子”,比如教师、医生、科学家、工程师以及该作者都可以算是“知识分子”。我也的确像作者开头第一句话那样,以为“‘知识分子’是中国特有的称谓”。但后来我发现了它的另一种定义。

  “知识分子”在过去只是对一类人物的统称,可是现在,我们的许多知识分子却在不断地重新界定这一个词语的外延,试图给予它全新的内涵。他们甚至在法国左拉那里找到了“知识分子”传统的源头,还找到了它的法文和俄文的对应词汇,也就是说,外国人也有被称为“知识分子”的,只不过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而已。“知识分子”已经成了一个带有批判性向度的词语,是否具备知识仅仅是成为了它的一个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把教师、医生、工程师、科学家乃至一般的教授学者文人都称作“知识分子”了,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职业名称,他们在这些职业名称里面才能找到职业共同体的感觉,“知识分子”对于这些兢兢业业的专业人士来说已经是个起不了任何情感反应的词语。可是该文作者的思维却偏偏停留在某个时代,觉得大家对“知识分子”的用法跟他以为的完全一样。可见,此人不食人间烟火久矣,想必也一定不知道什么是“齐b小短裙”,如果知道了,该会再写一篇来建议我们取消这个称谓了吧。

  语言的形成与变迁,本有它自然的道理,不必刻意去人为地取消或发明,某个词语的出现与消亡必有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在这里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的道理,只要少数人坚持使用某个词语,这个词语的生命力就不会衰竭。所以该作者的“建议”两个字是很值得我们玩味的。他的“建议”对象是谁呢?他在向谁“建议”呢?如上所述,对广大人民群众提这种建议根本是多此一举白费力气,如果该作者不至于愚蠢至此的话,那么我估计他建议的对象,应该就是中宣部。理由很简单啊,除了把“知识分子”列为敏感词以外,还有什么更快更便捷的途径可以“取消”一个词语呢?

  值得一提的是,此文有一段自认为“值得一提的内容”,这大概才是他写这篇文章的最“值得一提”的原因吧: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知识分子”是互联网的积极使用者。但令人感到可惜的是,少数“知识分子”在微博世界失去了诚实、斯文和善良,利用微博散发谎言、流言、谗言、昏话,甚至是破坏社会安定、破坏社会稳定的谣言。“知识分子”原本应是宣传社会良知的楷模和社会稳定的基石,然而,微博世界中的这些“知识分子”早已不是如此。所以,取消“知识分子”身上不应有的特殊光环,取消“知识分子”是特种人群的超法律社会待遇和社会优越感,是构建新形势下中国新型人际关系的必要步骤。

  

  这段话可谓逻辑紊乱,不知所谓。我前前后后看了N遍,都只看出了两个字:扯淡。在第二句中,他说在微博世界胡说八道的是“少数知识分子”,可到了后面,他却用了个全称判断“微博世界中的这些知识分子早已不是如此”。在前面的正文里,他将医生教师工程师等等都包括在了“知识分子”的外延内,而到了这一段,却又是在特指某一类知识分子,也就是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另外,我不知道谁有绝对的全知全能足以判断什么是“谎言、留言、谗言、昏话、谣言”,不过我知道《环球时报》倒是说了不少。而此段的最后一句更是让我怎么也看不懂了,什么叫“特种人群”?我只知道中国有特权人群;什么叫“超法律社会待遇”?我只知道在中国党高于法;什么叫“新型人际关系”?我只知道我们的官民关系才是眼下最大的矛盾所在。

  在本文结束前,我也有很多的建议,我也很看不惯很多的词语,觉得它们“是时候退出历史舞台了”,而这些称谓中最应该被取消的一个,对不起了,就是: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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