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价值,目前在学术上有两类不同的价值理论:一类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另一类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价格则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所谓普世价值,说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本文借用经济学上的“价格”概念,特指人的需求程度。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和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其共同点在于,两者的主体都是人,是以客观事物满足人的需求的程度,作为评价的标准。其不同点在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主要是满足人的基本的或者叫做低级的需求;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不仅指满足基本需求,也包括人的精神需要等高级需求。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按照这个理论,商品的价值在于可以满足人们生理和安全的需求,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则包括满足所有五类需求。由此可见,普世价值就是从满足人的需求的角度提出的评价标准,它是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是什么“资产阶级偏见”。
有人以人的阶级性为由,否定普世价值的存在,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和“价格”的区别,误把“价格”当作价值。经济学上的价值规律告诉我们,商品的价值是一条基准线,而价格则是沿着这条基准线上下波动,影响这种波动的主要是供求关系和货币供应量等制约因素。借用这个原理来分析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有类似情况。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们,之所以对同一个价值给出不同的“价格”,是由于受到自身利益和思想观念等等的影响。我们不能因为“价格”的不同,而否认同一个价值的存在。中国有句俗语,“饱汉不知饿汉饥”。脑满肠肥,急于节食减肥的人,不会把温饱当作大事。而处于贫困中的人们,则要成天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奔波劳累。我们不能因为两者对温饱问题的不同态度,而否认温饱作为普世价值的存在。
再以言论自由为例,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言论自由,这是不言而喻的。现在的问题是,当权者的言论是自由的,他可以在会上做报告,可以到处作指示,也可以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而普通民众的言论自由则受到种种限制。现在要求言论自由的,主要是无权的民众,而有权的官员则以维护稳定为由,压制言论自由。难道能够因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就可以否认言论自由作为普世价值的存在吗?
人们在谈到友谊和爱情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失去了的才知道珍贵。这就是说,处于不同境遇中的人,对同一个价值的认知是大不相同的。比如,对于法治的价值,经历过“文革”浩劫的老干部,会比一般人有着更深一层的认知。“文化大革命”中,邓小平被批斗、流放,受尽折磨,儿子被打致残,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使得他深深感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而在1957年反右派的时候,邓小平则是积极分子之一,那时他觉得自由、法治等等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所谓“党的利益”。这就表明,法治作为普世价值,是一个客观存在,因为本身的境遇不同,不同时期的邓小平为法治开出了不同的“价格”。
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那些采用专政手段对付上访民众、维权人士的官员,动辄实行拘留、劳教、逮捕判刑,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此时他们根本不把人身自由当作一回事。一旦因腐败东窗事发,被纪委“双规”,这时他们就屡屡喊冤叫屈,指责办案人员如何不人道,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同是一个人,为何前后判若两人?还是因为境遇不同,昔为台上主,今为阶下囚,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因而给人身自由开出了不同的“价格”,从过去的低廉到如今的昂贵。
民主问题,是价值讨论中争论最大的问题之一。有人硬要给民主划出界限,有所谓西方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之分,说到底,还是各人站的立场不同。有权做主的官员,专制最合他的胃口。而无权做主的民众,则一再呼吁民主。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报纸上有一幅漫画:“我就是民主少一点:民王”,真是一语中的,把“民主”那一点去掉,实际上是为了当“民王”,所谓“社会主义民主”云云,无非是拉大旗作虎皮,用来唬人蒙人而已。这些人一旦失去官位,失去特权,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要求民主的腔调比谁都高。很多被查处的贪官在忏悔书中不约而同写道:买官卖官之所以成为可能,主要是现行的干部选拔制度缺乏民主,一把手可以说了算,自己也是制度不民主的受害者。这些贪官在台上的时候,大谈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而在作了阶下囚之后,又指责制度不民主,听起来有些滑稽,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民主作为普世价值还是存在的,只是处于不同地位的人,对民主的需求不同而已。
有些所谓的“理论家”,惯于引经据典,故弄玄虚,把本来简单明了的理论搞得复杂难懂,以显其学问的高深和立场的正确。对于这一类所谓理论,我们还是要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用实践加以对照分析,一层一层打开那些用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进行的包装,使其露出反科学、反实践的本来面目。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