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人多的国家作为大国是绝对没有问题,但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所谓负责任,就是做好自己份内应做事情。大国往往是客观的存在的现实,但“负责任的大国”却需要主观努力才能做到。所以,大国不一定都是“负责任的”,“负责任的”也不一定都是大国。一个国家,特别是一个大国,它自己应做的份内的事情有哪些呢?它又应当如何来做这些份内之事呢?
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虽然讲的是个人,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国家。一个国家欲想在国际舞台上大有作为,其前提条件就是要将自己的事情搞好。先对自己负责,然后才能对世界负责。所谓对自己负责,就是要保护本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受任何外侵犯,保卫本国的安全和利益不受任何威胁,保持本国的经济不断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保证本国的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如果这些责任承担不起来,那结局或者是内乱不已,或者是外患不断。一个国家积贫积弱,自己都管不了自己,在国际舞台上还会担负起什么责任呢?又能够担负起什么责任呢?所以,近代的大中国只有任人宰割的份,而在国际舞台上没有发言的权利。反过来说,中国自打上个世纪末以来开始声称自己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其基础就是自身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综合国力的增强。
然而,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光把自己的事情搞好远远不够,还应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主要是:第一,要勇于承担自己的国际义务。比如,积极地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向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第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大国作用。比如,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恰当地行合自己的权力,带头治理环境污染、打击跨国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防范流行疾病等等;第三,围绕和平与发展这个时代的主题,加强在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全球的和地区的多边或双边的合作机制中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第四,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积极到国际冲突热点进行斡旋,努力促进当事各方实现和解。从近几年的外交实践看,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所发挥的作用,基本上都是在这些方面,特别在促成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大国,只有在上述两个方面做得都比较出色,才能说是“负责任的”。然而,责任不是孤立的,它首先是与风险联系在一起的。就第一个方面而言,作为国家的代言人的政府及其领导者,保证民主法治和国泰民安是其应尽的责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者在这过程中出现失误,那就要承担责任,而这时的责任就是一种风险,如受到民众的抛弃离职或受到法律的惩处。就第二个方面而言,大国(任何国家都应如此)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必须在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框架内进行,有义务接受它们的约束。否则的话,就像美国打伊拉克,劲没有少费,人力、物力、财力大量消耗,可到头来还是费力不讨好,名不正言不顺,被认为是搞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国际上的反对之声不绝于耳。究其原因,就是美国置国际法、联合国宪章于不顾,自行“负责”其事。
当然,责任还有利益(好处)联系在一起,否则的话,有谁还愿意出来负责呢?负责任的政府及其领导者,就应当有相应荣誉和待遇,唐宁街10号、白宫、爱丽舍宫、克里姆林宫等“名胜”的实际意义就在于此。负责任的大国同样有相应的荣誉和待遇,比如,会在世界上赢得广泛的拥戴和称赞,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不断地提高,影响不断地扩大。在这些无形资产的背后,负责任的大国往往还会有许多的物质上的收益,如获得巨大的商机,促进对外贸易,吸收大量的国际直接投资等等。
总之,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内外兼修”。只有那些能够依法对自己负起责任的大家,才能依法担负起对其它国家、对世界的责任。负责任与承担险、获得收益又是密不可分的,负责任即是一种付出、一种风险,又是一种获得、一种收益。不论程度如何,这三者一定是对等的,而不能失衡。国内的民主与法治,国际的民主与法治,真谛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