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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酋午:或许“我会输”说明了什么?

  

  奥巴马今年7月接受密苏里州堪萨斯城一家电视台采访时,被问及共和党阵营中谁可能击败自己。奥巴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如果美国人觉得他正推动国家朝正确方向前进,"我就会赢。如果他们没有,我会输"。广州日报(2011-10-3)以<< 奥巴马:明年我或许会输>>为题报道了相关情况。据报道,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3日说,明年总统选举自己绝对"处于下风",但会努力与共和党人比拚"价值观与愿景"。奥巴马当天接受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部和雅虎网站联合采访,承认美国人现在的生活不比金融危机爆发前"更好",经济低迷对自己生成不利政治影响。当天早些时候,《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发布联合民意调查结果,55%的美国人预计共和党明年将重掌白宫,只有37%认为奥巴马赢得连任。奥巴马在任上已干了三年,明年又要竞选连任了,或也成功或许失败。奥巴马说: “如果他们没有,我会输”,这就说明,决定权不在于奥巴马的民主党,也不在于共和党,而在于美国的选民,选民抬举,他就继续当总统,选民不抬举,他就得让位。

  

  这样的由选民决定统治者去留的制度我们称之为民主制度,在民主国家,主权在民原则为权力的正当性规定了逻辑前提。它表明具有原构性质的原始权力唯有人民享有才是正当的,它的逻辑运动使具体宪法权力得以产生并从这一逻辑运动中获得正当性支持。以选举制为核心的种种民主制度则使这样一种预设成为一种制度性和程序性共识、一种制度化的程序。它使宪法权力从这些制度和程序中获得正当性,从而为宪法权力的正当性提供了制度和程序性基础。这种制度是美国人首先建立的,它的建立开辟了历史的新纪元。

  

  美国选举总统已有两百三十多年了,但直到现在世界还有一些国家的人民仍然被剥夺这种政治权利,比如,在我国就是如此。但在我国人民中的还有一些人没有认识到这种民主制度的价值,考察其原因可能有三:(一)我国国民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直至大学,接受的都是党化教育,不被告知自己拥有选举领袖的权利;(二)社会现实没有参与过领袖的选举;(三)在家庭中家长也没有这种认识所以无法告诉下一代。虽然在我国的今天,有民主意识的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已经越来越多,但可恶的是现在有一些所谓的中共的理论家在不断制造谬论,说什么选举不好,选不出有才能的人,最好不用选,由中共决定好了。

  

  有史以来,最高领袖产生无非是如下几种方式:(一)通过政变或革命产生,我国历史上的王朝更迭产生的头一个领袖大都是这种方式,比如毛领袖就是领导农民革命胜利后当上“中共朝”的最高领导人的;(二)通过世袭获取,比如王朝建立后王位传给下一代,我国历史上的皇帝大都通过这种方式传位给子孙的;(三)通过禅让获得,我国上古从黄帝到大禹大位获得用的就是这种办法;毛领袖以后中共的领袖产生也是采用在中办法;(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民主国家的领袖都是由选举产生。

  

  第一种方式,国家往往有一段时期陷入屠杀和混乱,甚至血流成河,这种方式应该说不好。

  

  第二种方式古时常用,继承大位一般是和平式的,但现在国际上也只有少数国家保有了,比如现在的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还用,金日成传位给儿子金正日,现在金正日又在培养儿子金正恩。这种方式讲究的是血统论,古时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用过这种方式,从美国建立后,才打破了这种世界性的传统,开辟了政治新时代。现在世界上已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彻底抛去了这种方式。

  

  第三种方式,我国从中共建政到现在一直在用,这种方式不依血统,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都依毛邓的厌恶定夺。毛原来培养刘少奇,刘少奇与他发展思路不同便发动“文革”将其打倒,刘少奇被打倒后培养林彪,不久,毛对林彪不满意又逼他出逃,林彪出逃飞机坠毁后,毛领袖开始培养通过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又感觉王洪文不行,最后才选了华国锋。应该说,毛时代培养接班人主要看思想与自己同与不同,那下面的人能不能被选上,不是用金钱收买,主要是会不会拍马屁,要拍对,拍不对会被马脚踢到。邓小平是篡位上来的,他不是毛领袖指定的,而是把毛领袖指定的接班人华国锋推倒后坐上最高领袖位置的。邓小平培养的第一个接班人是胡耀邦、第二位是赵紫阳,这两位在政治上跟他意见不合被打倒了,最后培养了江泽民,据说还隔代指定现在的高位者。1978年以后,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在一党专政制度的前提下逐渐实行了市场经济,这意味着,现时代选拨官员的条件不同了,毛邓时代还注重思想条件,只要思想跟最高领袖的思想一致,只要会拍马屁,不用花钱就能上来。现在除了思想条件和会拍马屁之外,还需要用钱收买,这也不奇怪,现在是市场经济,是赚钱和花钱的时代。

  

  这样的话,那么在这种方式下产生的领袖将是这样的一种人:(1)这个人一定是个罪犯,因为这个人从他起步开始就要花钱买官,当了官为了保住官位和升上更高一级的官职更需要用钱来打里,他需要弄更多的钱,要弄钱就需要利用掌握的公权力贪污受贿,或者找捐助者然后在以后的工作中才利用权力为别人牟利。这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罪犯。当他一级一级往上爬的时候都是不断地在犯罪,这个人已经是罪大恶极的人了;(2)这个人很滑头,从底下一级一级往上爬, 爬到了最高层的时候,这个人很会阿谀奉承,用中国话来说,就是马屁精,这个人已经把一切美好的品质,诸如诚信、仁义、忠诚等全部抛去,这种人为了利益什么都能干,只要想的到,没有干不了的;(3)这个人虽然很聪明,但由于为了往上爬,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研究上级领导的心里上,以便投其所好得到好感,所以这种人的精明不在于治理区、县、省和国家的业务上而在于投机钻营上,这样的人领导国家虽然会治人(比如,搞平衡术、整人等等)但不会治国。请问:这样的人上来了国家会好吗?

  

  第四种产生领袖的方式是民主国家常用的方式。现在从行政和议会关系的角度去看,民主国家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三种:总统制、半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这三种民主形式的最典型的代表是美国、法国和英国,法国的总统由选民直选产生,美国由选民选出选举人再选总统,英国国王是虚位君主,实权在内阁,先由选民选出议会议员然后再由议员选出内阁首相。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如不是国王是总统的话,总统也由国民直选,比如,印度、意大利和新加坡等等。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美国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党内预选,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第三阶段,展开竞选,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第四阶段,总统大选,总统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总统大选日,这一天,各州选民到指定的选票站选举总统选举人。总统选举人被选出后,组成选举团,于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集会,分别选出正副总统;次年1月6日下午1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全体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长主持开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正、副总统于1月20日宣誓就职。

  

  美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称为“大选”。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即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选出总统。由于选民在推举选举人时,已经明确表示选某一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因此,美国总统虽为间接选举,却有直接选举的意义。另外,总统选举人制度作为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一项独特的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诸如,各州选举人的数目同本州在国会里的议员人数相等;选举人的选举实行“胜者得全票制度”,等等。

  

  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其总统的选举产生与国内的两大政党密不可分。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是决定由哪个政党执掌政权,这是美国两党实现轮流执政的一种方式。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必须是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总统候选人能否在总统竞选中获胜,除其个人因素外,也与本党有密切联系,总统候选人所在党的威信、形象直接会影响到他的支持率。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选举人是由公民选出的。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争取选民,选民的向背,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

  

  这种选举制度保证被选的总统在当总统之前一般没有不光彩的纪录,因为如果有,所在政党不会提名他为党的候选人代表所在政党出去与别的政党候选人进行竞选。这种制度保证被选的总统不会是太笨的人,如果是太笨的人在党内竞选阶段将一般不会被选上,不要说代表所在政党出去和别的党的候选人竞选了。这种选举制度选出的总统由于不用拍马屁所以比较正直诚实;由于需要通过演讲宣传主张所以思维比较敏捷和具有滔滔辩才;由于需要联系选民才有可能当选所以比较亲民;由于不需要买官上来所以不是罪犯,由于不需要把主要精力用之于拍马屁能把大部分精力用于钻研治国业务上,一般来讲这样选出的总统视野较为开阔。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他们认为美国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 奥巴马没有解决好经济问题,失业率一直在9%左右徘徊,而且今年的经济增长只在1%左右。这和中国不同,中国一直保持在9%左右。实际上,说这话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美国是一个成熟的经济体,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其发展已趋饱和,如果想来个大发展必须有一轮新的技术革命或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范围内有新一轮技术开发,否则,美国的经济最好的话也只能是在百分之二三的范围内前后移动,谁当总统都是如此。我国经济不同,我们是在发展中经济还没有趋向饱和,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在八年十年内还会大大的增长,十年后就会逐渐趋向饱和,到那时也会与美国的现在一样如无重大的技术突破经济发展速度会放缓,所以不是奥巴马无能而是时代不给他机会。事实上,自从美国建国以来通过这种选举方式选出的总统还没有一个是笨的,倒是有两个品质不太好的,一个是尼克松,一个是克林顿,他们是在任上做坏事的,这就说明需要用分权和制衡来限制和监督最高领袖,美国实行民主制有这样的有效监督,而我国实行的是一党专政制度没有这样的有效监督领袖很容易干坏事。

  

  当然,用民主方式每几年选一下最高领袖,不光是要保证其治国才能,而且更主要的是表明这个国家是人民的,人民拥有主权,人民是主权者,通俗说,人民即是老板。由谁来管理他们由人民自己决定而不是由管理者决定,这是现实代的要求。我国古时,由皇帝做主,叫君王主权,辛亥革命后打破这一传统,从1928年国民党获得全国政权后进入党做主的阶段,党主已有八十多年了,现在我国国民民智已开,人民要收回主权由人民做主了,这就是民主。尽管与美国比起来,我们实行民主晚了很多,但没关系,人民觉悟了就好。当我们与美国人民一样能够用选票来选举最高领袖的时候,我们的人民就真正站起来了!

  

   20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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