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年对各地市“一把手”实施“教育问责”开全国先河之后,广东将再掀新一轮“教育问责”风暴。媒体报道,全省地级以上市党政领导干部2009年、2010年度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于昨日正式启动。未来两个月内,19路人马将奔赴全省各地市,对党政“一把手”基础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据悉,考核结果将与领导干部的提拔、调整任用、奖励和责任追究相挂钩。
教育对一个民族的重要性毋庸赘言。近几年来,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日益成为相关政策表述的重中之重。在这个背景下,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对各地市一把手实施“教育问责”,不仅具有媒体称赞的开先河的意义,更提供了一个如何把战略从政策表述转入实际层面的方法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尽管科教兴国早已成为既定战略,但教育投入是否应该随国民收入而提高始终缺乏一个清晰的共识,从而导致中国教育投入所占G D P比重长期以来跟不上多数国家的水平,成为科教发展的一大瓶颈。而对各地一把手实施教育问责,首要的好处就是将摆正教育在地方经济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并避免实际上的“高开低走”。
广东实施“教育问责”已经有了两个年头。媒体所晒的成绩包括“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高中毛入学率达79.9%”等等,初看起来,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理所当然似乎算不得成绩,但放在现实语境中考察,又不得不说,这诚然是教师和教育的福音。在行政追究的雷霆之下,有了财政投入方面的保证和倾斜,我们往日关于教师和教育的所有美好词句,才会真正有落脚之处。
但通过“教育问责”,也暴露了广东在教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湛江等12个地市义务教育不达标、茂名等地初中生年辍学率超2%、汕头潮阳区等地小学教师缺编超千人,反映了目前广东教育发展很不均衡的现状,这种现状既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也可能有人谋不臧的因素。最近因各地财政公布择校费数字而被曝晒于大庭广众之下的择校顽症,似乎更在证明教育问责的刚性尺度或许有所收缩。
针对择校,上到教育部下到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其坚决反对的态度都是一以贯之的,教育部和广州市为取消择校也一度列出了时间表,但在“择校费”或者以“捐资助学”名义掩饰的“择校费”公开之后,公众原有的取消择校费的呼声已经变化为仅仅要求其使用透明了。在经费来源的合法性存疑的前提下,使用是否透明这个虚设的问题反倒喧宾夺主,这显然表示公众和舆论的立场已经从原有的底线上后退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后退?是否表明当下公众对教育问责的力度仍然缺乏一些信心?
保证教育问责的力度,首先需要落实上的刚性,其次更要注意全面的信息公开。既然教育问责的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调整任用、奖励和责任追究相挂钩,而且在教育问责的往年实践中,有些地方的确出现了考核方案中应该被追责的情况乃至被点名批评,“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也是昭昭在人耳目的具体罚则之一,那么在过去的问责风暴中,有无地方领导被这一罚则击中?公众正在等待全面的信息公开,而这有赖于全面的信息公开,问责风暴也才会有真正的严厉性。
为了教育问责更好地实施到位,相关部门正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细节上的一些建议不妨参考,其中之一就是应该力避措词的模糊,比如前面提到的“原则上不能提拔任用”类似表述,留下的操作空间过大,也许会降低问责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