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上海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办理程序:
离婚登记告知单
二、受理部门:
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
三、部门职责: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五、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导方缝厦I太l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瘩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祝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
7、双方当事人都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疾病)。
六、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房产分割协议者请带好房屋证件(原件)。
七、登记程序:
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登记(发证)
八、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物价局沪价涉[89]第364号。离婚登记工本费10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