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出生证明怎么补办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流程
1、携带材料到出生医院填写补办申请表,由医院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2、前往医院告知的地点办理出生证。
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书面说明(说明因何事要补办出生证);
3、《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办理点领取)。
注: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提交以下材料
1、在深圳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相关遗失声明;
2、新生儿未登记户籍的.,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登记户籍的证明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仅有母亲一方信息的,提交单方尚未登记户籍的证明材料。
3、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失踪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新生儿父母亲均死亡或失踪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