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证办理多久生效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离婚证办理多久生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离婚证办理多久生效
离婚证办好之后,当即就生效。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资料:
一、办理离婚前须知: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可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离婚登记前需准备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深圳户籍、内地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香港和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4、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