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新生儿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出生登记是指在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的登记。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在广州市办理出生登记户口申报。
1、随广州市户籍的父(或母)入户的国内出生子女。
2、父母一方为广州市户籍,在国外出生未取得国(境)外身份的子女。
3、父母均为广州市户籍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子女。
所需材料:
符合申办条件1:
①申办报告。②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③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申办条件2:
①申办报告。②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广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户口通知》。
符合申办条件3:
①《入户申请表》。②小孩入境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⑤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⑥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
1、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2、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须在申办报告共同签名确认子女登记民族成份。
3、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员的,审核该方的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离婚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属非婚生育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
6、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