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加名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经济适用房如果要加名字也是按申请时的人员加的,其他不属于申请对象是不能加产权名字的。
拓展资料: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依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所建造方案,安排建造的住所。由国家下达一致方案,用地通常施行行政划拨的办法,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收费施行折半征收,出售报价施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准则断定。经济适用房有关于普通房具有3 个明显特征:经济性、保证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证性质的产品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