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报废办理
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机动车报废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
(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如需办理各项政府补贴,请预先复印机动车行驶证正反两面、机动车登记证书内所有车管所打印内容,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三)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复印件;或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需办理补贴,请尽量提供办理报废时的同一银行帐号)
注:如一辆车同时符合国家补贴和上海补贴申请要求,请先预留2份复印件!
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上帐号可能会发生银行升级帐号,请办理前向贵单位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再来办理!
二、办理手续
(一)受理审核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证明或代码证和IC卡经民警核对确认无误后当场归还):核对机动车所有人证件与行驶证记载是否一致,比对计算机信息、比对“盗抢库”,符合规定的`通知拆车厂拖运车辆。
(二)车辆查验和拆解
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是拆车厂完成拖车;二是分别由民警查验员和拆车厂查验员根据《规程规定,按职责划分分别查验车辆,确认机动车唯一性;三是拆车厂对车辆解体,解体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五大总成送交破碎企业,并对车顶、车身进行全部或者部分拆解,按规定提供三张照片。
(三)注销登记
1、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中心收齐包括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部件照片在内的凭证、资料交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
2、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根据《规程规定,审核回收中心提供的凭证、资料,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
(四)办结时限
1、在正常情况下,经五个工作环节、在八个工作日内完成;
2、如遇特殊情况,将不适用五个工作环节、八个工作日完成的要求;
注:特殊情况包括
(1)《上海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注销、更新工作服务指南中指出的特殊情况;
(2)政府出台鼓励机动车报废政策导致大批客户集中前来办理报废业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