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具备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且已经申请成功了,那么北京公租房租房补贴如何申请?北京公租房补贴有多少钱呢?一起来了解下。
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①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②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③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④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2、补贴标准:按家庭收入及困难程度,分为六档
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三)分档补贴比例:
3、补贴升档: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一)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4、发放流程:领取手续、核对资料、签字确认、提交上报、发放补贴
(1)承租家庭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2)街道办事处核对资料,申请人签字确认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照系统生成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再打印《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四)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