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租房是否可以一直住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公租房一般租赁期限为五年。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如果想继续租住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公租房续租手续。
2、只要你条件符合,公租房是可以一直住下去的。但是如果你在主城区买了房或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了13平方米,就要退出公租房,让给其他居住困难的群众居住进来。
1、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部分地区在试点,具体要看当地政策单纯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没有权利卖掉,当然公租房现在正在进行改革,部分地区部分房源可以进行买卖;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3、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连续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为杜绝有人倒卖房源,管理办法将规定租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
4、具体来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目前公租房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