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大兴区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一般最短为1年,最长为25年。具体到个人要结合借款申请人年龄和所购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来确定:
(1)根据借款申请人年龄计算出能够贷款的年限,即65岁减申请人申请时年龄;
(2)根据所购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计算出能够贷款的年限,即建筑物耐用年限(砖混的为50年、钢混的为60年)减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再减3年。
以上述两个年限中较短的年限确定为可以贷款的最长年限。例如:申请人因购买二手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所购房屋为砖混结构,已使用23年。按年龄计算的贷款年限为25年,按所购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贷款年限为24年(50-23-3=24年),申请人最长贷款年限为24年。
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担保、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加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
对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完成所购住房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若购买的是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银行,如对该项目也提供个人购房贷款,并与开发企业签订了阶段性担保协议,应协调开发企业向个人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同等的阶段性担保;受托银行未与开发企业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阶段性担保。
3、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的住房及贷款情况进行核定,并按以下不同情况适用贷款政策:
(1)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有一套住房记录,均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此种情况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存在一笔住房贷款记录,且为同一套住房,此种情况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存在住房贷款记录,且非同一套住房,此种情况不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