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卖方交纳】
(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元X0.05%=250元。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5、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