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力,也体现了互助互济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准备哪些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②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填写《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以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出境定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外籍、港澳台在京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需销户人员身份证、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交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