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2018年度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6年4月,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曾联合发文明确,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2018年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南京、济南、丽水等少数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6000元(对应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0元)。其中,济南和丽水两地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