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7(绿岛家园1层底商)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
办公电话:60345389
3、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燕山支行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街1号
办公电话:81343303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69047748
地址:密云县东源路31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69231044
地址: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中段132号
拓展内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文件相关内容: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