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0年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缴纳上限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2020北京公积金缴纳上限是多少?
答:2020年北京公积金缴纳上限是27786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8日发布公告,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根据公告,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公积金缴纳金额如何计算?
答:2020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变,即依据按照去年的上限27786元执行。
对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7786元的职工,其本年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将按照上限27786来计算;
对于低于27786元的职工,则按照个人实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举例来说,若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超过了27786元),其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则其本年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只能是27786x12%=3334元,单位为其缴存的公积金额也为3334元,一共6668元,而非按3万元计算的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