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贷款资格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北京公积金贷款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不管你是贷款购买二手房还是商品房,都要事先准备好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因为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会比较多,建议大家准备一个文件夹,专门放材料,以免跑东跑西,造成材料丢失。
2、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正确的去评估下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公积金贷款跟商业贷款是不一样的,要提前了解好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要求,在去选择个人住房贷款的种类,要确定自己是否有还贷能力,能够按照约定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