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产证这般重要的东西一般是好好慎重收着的,但万一出现了丢失的"情况怎样办呢?很多人在丢失房产证后不知道该怎样补办,那么北京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呢?快点开文章,小编为您解答!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
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4、其他必要材料。受理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遗失(灭失)声明页面存档。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 6 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 6 个月后,补发房屋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权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