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证被挂失怎么处理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房产证被挂失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房产证被挂失怎么处理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产证被挂失后,挂失后的房产证是没有效力的,房屋管理部门补发的新房产证才有效。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如何解决房产证引发的纠纷
(一)签好《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二)解约与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三)勤于查询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四)认真查验文件
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