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外地户口提取广州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广州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可办理销户提取。但以下情形的`除外:
1、未结清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
第十九条: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对已提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直至其将已提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且符合提取条件时方可提取。
第二十条:已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逾期,经两地公积金中心核实,有权暂停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拓展内容:
一、办理对象
2、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提供相应材料。
二、办理材料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包括:离职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劳动手册,若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社保缴费明细。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
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广州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