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转租给自己亲戚住可以吗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廉租房转租给自己亲戚住可以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廉租房转租给自己亲戚住可以吗
廉租房是指政府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住房,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在使用上也仅限承租人居住或共同居住,但对于廉租房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享有一定的使用权,但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所以出现违法居住行为时会被主管部门处罚。
廉租房仅限承租人居住。在承租人居住得情况下,亲属共同居住不属于转借,但是如果承租人之外任何其他人单独居住都属于转租转借行为。属于违反公租房合同规定、违反廉租房相关政策的行为,可以予以清退。
廉租房违法居住行为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部和民政部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