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来穗人员在广州市积分达到一定条件,即可申请入户、入学,或许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积分还能申请公租房!来穗人员在广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来穗人员申请广州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通过积分的方式优先配租
1、符合第(一)项规定,且在本市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工作累计超过3年,且申请时正在从事上述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
2、符合第(一)项规定,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参加献血,或者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累计超过50小时的申请人;
3、符合第(二)项规定的申请人;
4、符合(一)(二)项规定,且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