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可以转让吗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租房可以转让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公租房可以转让吗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一旦被查出你有在私底下私自转让行为,那你在今后五年内都将无法再申请到公租房了,会进入黑名单的。
违约情况
租赁或者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家庭(含单身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