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文章为您解答。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之后深圳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公示15天;
4、然后深圳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5、最后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购房手续。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