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要怎么签订,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受理条件
职工已设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已制联名卡。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仅签订旧版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职工,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根据首页提示直接升级为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升级后即可使用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所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
3、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二、受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身份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签订/终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