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贷款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递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2、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收到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话,等待5个工作日出审批结果。
3、与银行签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
4、等待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首先和银行办理放款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银行会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