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小伙伴们来说,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也是非常可观的一笔资产了,有些小伙伴可能在生活中需要资金来周转,那么这时候只要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租房提取条件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二、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三、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四、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直接在网点领表)
(二)其他情形所需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配偶的身份证件(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五、温馨提示
1、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广东政务服务网、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2、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修改;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
4、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
5、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6、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7、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