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自助提取协议怎么签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深圳公积金自助提取协议怎么签,欢迎大家分享。
一、签订条件
签订:职工已设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已制联名卡。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仅签订旧版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职工,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根据首页提示直接升级为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升级后即可使用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所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
3、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二、签订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签订/终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三、租房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任一归集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以上渠道24小时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自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