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驶证外地转入办理材料
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驾驶证外地转入办理材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驾驶证外地转入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属于申请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6、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办理条件:
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
①、《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显示的不相符;
②、《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
③、《机动车驾驶证》与系统中所登记的内容不符;
④、所持的旧版异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有效期止”的月、日应与“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相对应,并按照“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进行计算,造成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
⑤、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
⑥、新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或旧准驾车型为A、B、N、P的,或年龄为60周岁以上的其审验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
⑧、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的“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⑨、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损毁(坏),未能完整、清晰辨别当事人身份信息的。
以上第①、②、③、⑧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第④、⑤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期满换证后再办理转入;第⑥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办理恢复业务后再办理转入;第⑦类情况,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再转入深圳;第⑨类情况,需回发证机关进行换证后再办理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