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旅游签证办理时限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旅游签证办理时限,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旅游签证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7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拓展内容: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3、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4、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二、法规提示
1、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的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3、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