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单次商务签证(C-3-4)主要发给以市场调查、业务联络、商谈、签约、小规模贸易活动等商务活动为目的入境的人员,及免签证入境的APEC卡持有者。下面一起来看看上海办理韩国单次商务签证所需材料吧。
1、签证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overseas.mofa.go.kr/cn-shanghai-zh/brd/m_491/down.do?brd_id=14276&seq=735477&data_tp=A&file_seq=2)
2、照片:
近半年内拍摄的白色背景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规格:33*48mm或35*45mm.。
3、护照: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4、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营业执照:
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在职证明:
由单位信笺纸须有单位电话、传真、地址:
(1)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任职年限、职位、薪酬、访问目的、访问时间、费用支付方,同意保留其职位;
(2) 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7、中方公司出示申请人(三项选一项即可):
(1) 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2) 最近3个月以上的近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
(3) 到银行开具能确认每个月工资收入入账事实的3个月以上的银行对帐单原件(每个月工资明细用打勾标明)。申请人在三项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其中一项即可。
8、邀请函:
a. 外方邀请函原件(指定样式)[2013年7月1日起,领事馆只接收新版本的邀请函]:
(1)需用邀请公司的便笺纸打印,上面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邀请人签名
(4)邀请函内容必须与中方公司担保信的内容保持一致。
b.外方商业注册证明: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即近3个月开的 《事业者登录证明书》复印件。
c.邀请公司的纳税事实证明书:
要有详细的日期和数目,如已经去过韩国(团签、学生签和济州岛免签的不算)或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一次或以上则不用提供)。
d.与活动相关证明资料或介绍资料:
请提供韩国公司的报关单(要盖有韩国公司公章,有直接显示出中方公司和邀方公司的名称)。若没有韩国公司报关单,请提供购买契约书、或购买意向书、合同等 (要盖有派遣公司和邀请公司的.公章,有直接显示出中方公司和邀方公司的名称)。
办理流程:
一、确定领区
办理韩国签证需先确定自己所属领区,根据所管辖区域分为9大领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青岛、沈阳、大连)。
(1)原则上申请人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所属领区办理签证。
(2)如果长期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并可以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者也可以在长期居住地所属领区办理签证。
二、选择签证
根据不同的访问目的韩国签证可分为多种类型,请根据您赴韩的主要目的,选择相应的韩国签证类型。
三、准备并递送签证材料
亲自交送资料接待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闭馆时间:上午11:00,下午17:00)
【大使馆办理】
按照使馆要求准备签证材料。
四、审核并制作材料
【大使馆办理】
如果申请者自行办理韩国签证,则需要亲自准备并审核好所有签证材料递交至所属领区的大使馆。
韩国旅游签证、韩国商务签证多数领事馆是不能自行办理,唯有青岛、广州、武汉可以。
五、缴纳费用
【大使馆办理】
如果自行办理韩国签证,则需要申请者在递送材料时亲自向使馆缴纳签证费用,韩国各个使馆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六、送签
【大使馆办理】
目前,只有广州、青岛、武汉领区是可以申请者本人送签。其它领区则必须通过代办机构送签。韩国签证申请者需送签至所属领区的大使馆签证中心,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 - 11:30。
韩国驻华大使馆及签证中心不接收通过邮寄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需要本人或者通过代理递签
七、使馆受理
在使馆受理签证过程中,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或补充资料的权利。不同使馆、不同签证类型受理时间不同
八、查询进度
【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查看】
九、取签并返回材料
【大使馆办理】
驻华大使馆及其它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 - 17:00
上海领事馆:周一至周五 14:00 - 16:30
申请人也可自行取签或委托他人,不同的人领取签证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
十、出签核对信息
收到出签护照后请认真核对签证页上全部信息是否有误(护照号、姓名、出生日期、停留期、有效时间),若有问题,请尽快联系大使馆或韩国签证服务中心,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联系地址:中国 上海市 长宁区 万山路 60号 (邮政编码 200000)
(No.60 WanshanLu Changning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代表电话:(86-21)6295-5000
咨询电话:(86-21)6295-50009(9:00~17:30)
主要业务:护照、签证、旅客事件事故、兵役、公证等
代表传真:(86-21)6295-2629(签证/护照)、(86-21)6295-5191(行政)
邮箱:shanghai@mofa.go.kr
值班电话(夜间、双休日):
事故:1368-199-6952 / 1368-199-6951
一般民愿:1381-650-9504 / 1381-650-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