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需要哪些资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条件
一、、持上海市居住证。
二、未持上海市居住证,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3、在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及其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5、年满六十周岁且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6、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仅可申请换发、补发,不含首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