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身份证拍照点
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市居民身份证拍照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市居民身份证拍照点
1、黄浦分局人口办拍照点;地址:文庙路26号;
2、徐汇分局人口办拍照点;地址:番禺路865号;
3、徐汇分局长桥派出所拍照点;地址:龙川路66号;
4、徐汇分局田林派出所拍照点;地址:田林十四村120号;
5、长宁分局愚园路拍照点;地址:愚园路1163号;
6、普陀分局白玉派出所拍照点;地址:白玉路526号等。
拓展内容:
一、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来沪人员,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前提条件: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申请人信息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材料。
未登记人员:申请人未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或信息系统登记的居住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申请人可至实际居住地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进行信息登记或居住地地址变更。
二、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用、骗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