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护照换发收费标准
护照是国家主管机关发给出国执行任务、旅行或在国外居住的本国公民的证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护照换发收费标准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护照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护照200元/证;丢失补发护照400元/证;加注20元/次。
本地户籍居民,可在市内本人户籍地、工作地和居住地任意选择最便利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国(境)证件受理点,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现役军人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后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二、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1、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各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15日内办结(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1—5天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具体领证方式、时间详见《受理回执》。
收费标准:护照200元/证;丢失补发护照400元/证;加注20元/次。
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中华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在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
2、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所有监护人均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因私出国证明。
8、公安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或护照损毁原因说明。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被盗、遗失、损毁补发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国内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3、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还需提交原护照、护照首页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因有曾持照、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和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等情形,需申请护照变更加注,除提交“首次申请护照”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2、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备注: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