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婚落户手续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结婚落户手续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结婚落户手续
一、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二、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受理
2、审核证件材料,符合标准的立即办理
3、办理机构审核
4、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