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投靠落户流程
落户指的是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后落户该地,并且在该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同时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投靠落户流程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投靠落户流程
1、网上申办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1)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2、网上预审核(审核通过后,触发手机短信通知申办人网上预审核结果及下一步操作事项)
3、验核材料(申办人须到现场办理)
4、公安机关审核
5、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证件统一由EMS送达申办人)
6、落户登记(可选择EMS免到场办理,也可直接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
拓展:申请所需材料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一)申办条件,申办人为原本市户籍人员的,原本市户籍情况由本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
申办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审核申办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2)属第(三)申办条件,还需审核申办人的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还需审核配偶的"《入户申请表》、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
(4)属入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还需审核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配偶原是本市户口,因故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