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补领身份证指南
【办理方式】
【办理条件】
(一)预约窗口办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1、年满16周岁以上;
2、持广州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广东省户籍人员;
3、曾在广东省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一)预约窗口办理
1、广州户籍
(1)户口簿;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2、非广州户籍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1、原居民身份证(补领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广州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流程】
(一)预约窗口办理
1、预约
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理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理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登录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进入预约的入口,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预约时间及办理地点。
2、根据预约短信提示,携带相关资料于预约时间内到预约地点办理身份证换补业务。
申请人使用该机器可自助完成电子申请表的填写、指纹采集、现场人像比对、缴费等操作;市民只需根据机器提示,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或读取身份证、扫描居民户口簿及照相回执、本人现场拍照、输入联系电话、采集指纹即可当场办理身份证;业务受理后,可通过“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全自助办理机”刷卡缴交办理费用,打印回执。
【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地点
广州户籍: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非广州户籍: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理点受理。
(二)自助办理机
非广州户籍:签发居住证(或居住登记)所在辖区内自助受理点
【领取证件】
(一)窗口领取
已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二)自助办理机领取
市民在收到领证机发出的领证短信后,即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到领证机进行自动认证、确认后领取证件,“随到随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