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居住登记怎么办理?看这篇就够了
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才可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的,所以办理居住登记必不可少的一步。
注:两种情况下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立即办理居住证,不需居住登记满半年
(1)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符合以下情况可不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2、办理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2)自助申报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流动人口在广州市办理居住登记后,注销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原居住证功能。
(4)居住登记凭证补打
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办理地点(三选一)
(1)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
(2)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5、办理费用
不收费。
温馨提示:
持有居住证及连续持有是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请及时办理及注意续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广州居住登记怎么办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